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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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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四川省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为指导健全学院公共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学院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我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院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的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院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学院楼堂管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塌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六)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况,减少各种损失。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挥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水平。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就能有效实施。
(四)、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 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审处负责)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
(二)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学院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成 员: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宣传部、组织部、设备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纪委监审处、教务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事故灾难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由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成 员: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宣传部、组织部、设备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纪委监审处、教务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由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后勤基建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成 员: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宣传部、组织部、设备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纪委监审处、教务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由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成 员: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宣传部、组织部、设备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纪委监审处、教务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教育技术中心承担。
成 员: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宣传部、组织部、设备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纪委监审处、教务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级教育机构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
五、信息发布和预防预警工作
(一)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原则:校内发生(发现)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值班院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值班院领导或主管领导再根据事件的级别向书记、院长报告。在基本内容核实后由书记或院长责成院办向市政府、省教厅汇报。
(二)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三)预防预警工作
1、各单位处室把突发公共事件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作。
2、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后勤、计财、设备、随时做好人财物方面的保障工作。
六、应急预案响应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教育厅。
(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学院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责任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院同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教育厅。
(三)较大事件(Ⅲ级)响应
学院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学院主要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须立即执行.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院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通畅。
(二)物资保障
后勤、设备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需要。
(三)资金保障
计财处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资金,改变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装备。
(四)人员保障
学院以现有的50名保安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
八、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国家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我院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盅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张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作为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学院有关职能部门(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工会、后勤基建处)要经常深入各系,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配合各系,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利用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学院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由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并每日报告情况。
2、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送原则。
(2)重大情况报告请示。学院对发生(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向内江市教育局和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3)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视情况向省政府和教育厅报告。同时加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系,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协助做好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2、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学院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组,靠前指挥。
(2)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学院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院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按《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涉及外教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
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院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楚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院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
5、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院发现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1)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学院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特别关心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生活。    
(4)事件平息后,学院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处置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教育厅。
九、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件(Ⅱ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件(Ⅲ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其他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Ⅳ级):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其他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的影响的事故。
(二) 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 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当地119指挥中心报警。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2)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避免继续发生危险.
(3)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2)积极组织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3)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避免继发性危害。
3、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各相关单位对校园内的水面及供水设施要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检查,同时制定应急抢救预案,配备救援设施。
(2)发生事故,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溺(落)水者,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请卫生部门支援;
4、通道拥挤踩塌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安全通道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发生事故,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4)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
(3)配合公安部门搜寻物证。对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同时通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制定整治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
(3)学院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他们疏散。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公安交警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3)迅速通知伤员亲属,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8、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2)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院领导有关人员到现场,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报告;
(3)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发生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9、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2)保持通讯通畅,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院报告,争取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4)学院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10、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院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2)发生重大事故,学院领导和有关人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3)饮食(供水)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理。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稳定校园秩序。
(三)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学院工作重点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 亲属进行慰问,协助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以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院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及时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5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十、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校园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名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甲、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7)发生在学院,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甲、乙、丙类传染病在短期类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学院,发病人数达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学院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院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10—5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死亡人数5人以下)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东兴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人数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院的,经东兴区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全院师生的健康,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6学院所在地发生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事态发展做好相应工作。
(二)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由学院安全责任人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信息报送。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
级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院每天应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级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院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性质初步判断、可能的发生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态控制(有害物丢失的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应急反应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分级负责原则作相应反应。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院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2、 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院按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3、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院按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落实其他措施。
4、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1)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院领导,学院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救治工作。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并认真封存;控制(切断)可疑水源。
(2)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排查相关场所、人员;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性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
(3)尽快与患者家长(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4)按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后,重点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因传染病停课,需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需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能复学,因水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需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根据事件原因和责任划分,认真做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3根据事件原因调查结果,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4按有关部门建议。积极整改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三级。
级事件: 指学院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级事件: 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各级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学院应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主要反应是:
根据当地政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监测险情,检查学院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三)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后,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尽可能给予优惠补偿,同时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
3、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十二、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一)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划分
根据《国家通讯保障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将网络和信息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学院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盅惑信息;各部门或各二级学院主页出现反动、煽动民族分裂、破坏稳定等政治信息及链接的;校园网络发现泄密、失密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关系稳定事件的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网络论坛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院内局部聚集或其他形式聚集;各部门或各二级学院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
3、较大事件(Ⅲ级)
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各部门或各二级学院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的;学院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区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72小时。
4、一般事件(Ⅳ级)
学院主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区、辖区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72小时(含)的。
(二)预防预警措施
1、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测,加强与国内安全组织交流,收集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即时)向网络中心和用户管理部门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濒毒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网络运行中心、网络信息中心、主页管理部门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和发展趋势,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2、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检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学院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关键设备(系统)故障;学院水、火、电等灾害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侵入、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学院网络信息中心要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成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措施
①物理环境 要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行每日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对所有人员进行放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②网络设备和线路
核心设备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采取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信息;禁止非法访问,授予管理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实时监视和侵入检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挤导致网络瘫痪。
③计算机系统
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系统规范;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帐号;限制内部用户访问权限;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重要数据定期备份。
④重要的信息系统
重要信息实行登记备案;严格信息上网审查;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并严格主机系统安全;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对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每天24小时的安全监测机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⑤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学院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实施访问控制;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3、信息报告
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及时清除障碍、保留证据,按应急程序请示进一步处置方案;学院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同时通报市公安局网监处。
(三)应急响应
1、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能或可能影响教育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供电相关事件,由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根据通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3、网络攻击事件处理
由网络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四)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学院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并与当地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安全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衔接,划分责任和协调应急机制。
2、通信保障
学院要建立内部、外部信息联络机制,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3、环境保障
学院要建立并保证网络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技术保障
学院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加紧对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适时予以应用,确保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技术标准的先进、适用和可靠。
5、流程保障
学院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应急处置流程,如果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或事件升级,要及时向更高层次通报,避免延误。
6、善后与恢复
学院在发生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教育厅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经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酌情向有关省级部门通报情况。并且学院应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十三、结束语
(一)本预案是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影响的工作文件,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对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预案下发之日起实施。
 
 
 
 
 
内江师范学院
 
二00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