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清明将至,为切实做好学生在清明节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3日至5日,4月2日按星期一课表上课
2、学生在完成正常课程后方可离校,不允许提前离校。
3、以班级为单位,对离校和在校学生分别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去处和联系方式。
4、离校学生应注意行程交通安全及财产安全。
5、4月5日晚7点前所有离校学生务必返校,各班晚上8时前需向学生处报告返校情况。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依据校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各班要在放假前以召开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法纪教育。要求学生假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和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
7、建议外省及离校较远的学生尽量不要回家,以免耽误6号正常上课。
8、在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质等危险物品,注意安全防火。
9、学生离校时要对寝室进行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排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在放假期间各班如果要组织留校学生开展活动,需要写申请并到办公室盖章。
11、各班班长在放假期间每天晚上对留校学生进行清查,出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报道。
放假期间学生会主席倪祥银将会一直在办公室值班,有事请拨打电话(倪祥银:15828826989)。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