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的通知,结合学生公寓实际,按照“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原则,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创建平安公寓
三、活动内容
(一)学生公寓苑区安全宣传
“安全月”期间,由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在公寓苑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展。制作安全警示标语并悬挂张贴于学生公寓苑区,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学生寝室安全宣传
成立由校学生会宿管部、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组成的“学生公寓安全宣传小组”,深入学生寝室,宣传公寓用电、消防、诈骗等安全常识,及时劝阻、制止、报告有损公寓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通过校园网站、微博、微信、《家苑》报等媒介加强对安全知识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普及。
(三)召开学生公寓安全教育主题班会(12月1日——13日)
各班召开学生公寓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知识讲座(12月11日——24日)
各二级学院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学习消防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危机预警及应急方案、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防火灭火常识以及火场逃生等知识,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检查(12月1日——30日)
1.各二级学院自查(12月1日——17日)
(1)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细则》,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学生公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清查和处理学生公寓内违章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等)使用、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乱丢烟头等违规违纪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加大对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理力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重点检查高年级学生寝室,依据检查结果,对经常性晚归、屡教不改的学生,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2.学生寝室安全专项检查
由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干部队伍,针对全校学生公寓用电安全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对在学生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破坏安全用电设施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预防和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
3.坤和物业排查(12月1日——16日)
学生公寓苑区辅导员和楼幢公寓管理人员负责对楼幢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应急灯等公共安全区域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8日前将报告交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
4.学生工作处抽查(12月17日——23日)
由学生处组织相关科室和学生干部对学生公寓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宣传、监督和执行不力的学院和班级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违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负责本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开展工作,对活动组织和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记录,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2.坤和物业公寓管理各级管理和服务岗位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排查工作,坚决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开展好、落实好,不留任何安全死角。
3.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辅导员专人负责“学生公寓安全月”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尤其是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于12月30日前将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自查等活动材料交至学生处宿舍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