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符合2015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专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和考研奖学金除外)申报条件(见学生手册),且还未申报的同学务必登陆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打印申请表填写,各二级学院审核获奖原件后将盖章(材料己核,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及表格,于2016年4月29日之前交学生处资助中心周丽,过期不再补报。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