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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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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邮编:641112
三、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下,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异地录取。
2.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具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明显身体缺陷及身高不足(男1.60米,女1.50米)的考生慎报师范类专业。
7.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
(1)文史、理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根据出档顺序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志愿考生填报英语专业根据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填报其他专业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旅游类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6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
(2)艺术类、体育类(除社会体育专业外)录取规则: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录取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文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原则上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8.新生凭《准考证》、《入学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9.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内江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内江师范学院。
五、奖、贷、助学措施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