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申请和立项
1、项目申请者的条件:
(1)申请者须是我校在籍本科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
(2)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相关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信誉度;
(3)每项申请项目须聘请一名责任心强,具有科研能力的教师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指导;
(4)申请项目须有分工明确的课题组。项目申请者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应不低于3人。
2、项目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方法科学,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3、项目研究期限为4个月。
4、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每年5月组织申报一次(2008年因工作交接原因,暂定为12月)。
5、申请大学生科研项目者须认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由所在二级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处,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保证所申报课题的质量、数量。
6、经各二级学院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学生处审核后向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送主管校领导审定并发文下达科研计划。
二、项目实施和组织管理
1、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实行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体制。
学校学生处职责:
(1)制定下达各二级学院每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计划;
(2)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4)负责下达项目经费计划;
(5)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
(6)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协调、处理的问题。
二级学院职责:
(1)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
(2)落实项目指导教师的有关政策并加强管理;
(3)负责项目经费管理;
(4)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计划目标,做好项目有关资料档案管理。
2、项目实行指导教师制。
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严谨学风;
(2)乐于参与大学生科研指导工作,教书育人,身体健康;
(3)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
(4)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三年来承担过科研项目。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专业特点,指导大学生科研立项;
(2)指导大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如文献检索、调查研究、科学实验等);
(3)指导大学生制定科研计划,监督检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4)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和课题研究工作总结会;
(5)指导大学生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6)指导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撰写调研报告、申请国家专利、实施成果转化等。
指导教师的组织管理:
(1)指导教师由大学生提名,二级学院批准及骋任;
(2)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结题并验收的,由学校按每项300元给予相应酬金;
(3)大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奖,视获奖级别和指导教师的作用,学校给予奖励;
(4)学校每两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指导教师进行一次评选并给予表彰。
3、项目实行负责人制,其主要职责是: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具体实施计划,并以开题报告会形式明确工作任务和研究进度;
(2)保持课题组相对稳定,组织协调课题组成员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3)接受学校和所在二级学院以及指导教师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4)按计划及时结题,并报送项目相关资料档案;
(5)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经费及管理
1、大学生科研项目经费及指导教师酬金由学院每年在奖学金中列支。
2、大学生科研项目文科400元/项,理科600元/项。由学生处按项目计划下达到课题组。
3、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实验材料费;
(2)调研差旅费;
(3)资料及印刷费;
(4)论文版面费等。
4、项目经费的报销须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后在计财处报销。
四、项目结题验收
1、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写出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经费使用报告,提交项目成果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学生处。
2、结题的科研成果形式为论文、调研报告、科技产品(制作)等。
(1)论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在公开刊物发表,以内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字数不低于1500字;
(2)调研报告要求具有现实性及准确的数据统计,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和意见明确,具有可行性,字数不低于3000字;
(3)科技产品(制作)一般应具有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
3、项目结题采取成果认定或评审的方式进行。
4、获准结题的项目由科技处颁发结题证书。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印发 科研项目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学校 各二级学院 相关部门
内江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印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