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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高校共青团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命科学学院   编辑:李清敏   查看:

 

 

 

各市(州)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团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团抓学校”的工作要求,推进团学改革再出发,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高校共青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思想引领,开好秋季“开学第一堂团课”

高校各级团学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思想引领,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为主题,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旗帜鲜明地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各高校要认真抓好秋季新生入学时段,组织发动各基层团组织,上下信号一致、行动一致,以学习贯彻团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切实做好思想引领的内容和形式设计,注重学生的参与度、主动性、获得感,力求工作覆盖到每一个团支部、影响到每一名青年学生。

1.组织广大学生团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每周一定期签到答题,完成延伸阅读学习。

2.上好开学第一堂团课。组织广大学生团员集中观看《青,听习大大对你说》《团团说“一干多支”》等四川共青团原创新媒体文化产品,并积极在学校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3.在学生团员中广泛推广《团团致四川高校学子的一封信》,并组织订阅“四川共青团”微信订阅号和关注“四川共青团”官方微博。

4.举办“新时代·青年说·再出发”演讲赛、辩论赛、主题沙龙等,组织广大学生团员围绕新时代青年如何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如何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如何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如何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贡献青春、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主题开展学习研究讨论。

二、扎实做好新生团籍转接,夯实基础团务

校级团委统筹指导各基层团组织扎实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档案管理工作,促进规范有序。团组织关系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其他要说明情况的材料(团员档案和团员证二者必须具备)。团组织关系材料完整的新生团员,按程序接收保存,推进新转接团员通过“志愿四川”注册成为团员志愿者。对材料有缺失的团员,应对其团员身份进行重新认定后予以接转。各高校团委要按照团省委要求,加快推进智慧团建工作。指导院系做好各团支部的团支委选任工作,特别是做好新生基础团务培训。

推进各团支部和班委实行班团一体化建设。指导新生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和团小组会,完善基层团组织的团内组织生活,规范团费收缴工作,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推优入党”工作,引导优秀团员青年逐步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规范地做好新生非团员的入团发展工作。

三、发挥团学组织优势,建设健康向上校园文化

学校各级团委要推进工作“关口前移”,围绕迎新、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以及公益服务等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继续推动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将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强化校训校歌校史的育人功能,从班风、舍风抓起,营造良好校风和学风。充分发挥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优势,为学生会、社团等搭建成果展示、优秀学生遴选等阵地平台,鼓励支持理论学习等思想政治类社团,积极倡导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社团,正确引导文化体育等兴趣爱好类社团。

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关心帮扶特定学生群体

高校各级团学组织要及时关注和推动解决大学生在学习生活、成才发展等方面的困难需求,抓住新生入学的重要时段,帮助新生做好学习规划和初步的职业发展规划,融入校园生活。注重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联系服务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重视做好在内地高校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工作,引导他们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

五、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团学改革再出发

按照从严治团的要求,团省委将针对高校团学改革、青年大学习、第一堂团课进展等对全省高校进行全面督导。本次督导采取学校全面自查,省、市联合督导等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自查。201895-913日,各高校(含民办院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各校在进行自查工作时,应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省、市联合督导。914-9月底,团省委将组织督导组分赴成都、德阳、绵阳、泸州等高校集中地区,联合团市委进行督导,其余市(州)高校由市(州)团委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将联合教育厅通报各高校党委。

 

附件:1.《团团致四川高校学子的一封信》

2.“开学第一堂团课”必学资料获取方式

3.“四川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4.督导调研方案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1893


附件1:

团团致四川高校学子的一封信

青:

展信安!我是团团,这一次,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故事,一个团团与你的故事。

进入大学后,团团不再是躺在你抽屉里面的一个绿色的小本。而是伴随你成长度过盛夏青春的知心朋友,讲给你听,画给你看,教给你做。

初入大学,团团是迎接你到来时伸出的第一双手,带你开启青春的大门;团团是陪伴你站军姿时投来的肯定目光,给你战胜困难的力量;团团是引导你入学教育时展现的温暖笑容,让你汲取知识的渴望;团团是给予你独立生活时承载的厚重肩膀,愿你享受孤独的份量。我知道,只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心里有些许迷茫。不要怕,以后的路,有我陪你一起走。

精彩的大学时光,团团不会错过你的成长。当你在舞台上绽放光芒,当你在赛场上挥洒时光,当你一次次走进承载梦想的课堂,团团都在与你并肩作战,陪你逆流而上。

你说你想要证明自己,我推荐“A级证书,只有出类拔萃的人,才有资格拥有。

你说你想要权益维护,我送出“12355”,接通你的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热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健康成长。

你说你想要创新创造,我呈上创青春”“挑战杯等舞台,你尽可以在那里开动大脑,实现梦想。

你说你想要社会实践,我带来暑期三下乡和“大学生

志愿服务社区行动”,既传播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又让你在体验中发光。

时光真的很快,一定会有说再见的一天。你担心走出校园会不会变得不一样,团团告诉你,有我在!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如果你选择实习锻炼,我推出逐梦计划,提供数万个机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锻炼岗位,为你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助力。

如果你选择携伴而行,我带你登陆+”,占领青年阵地,促进青年交流,共叙情缘,寻找幸福。

如果你选择加入创业的浪潮,我用“SYE创业了解政策、丰富经历、头脑风暴,敢于冲浪就会敢做一名创业领域的弄潮儿。

如果你说你想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没问题!我给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去吧!去奉献吧!向祖国回报你的恩情,将希望铺满中华大地!

青春一直走在路上,团团永远在你身旁。

我了解你的全部动向,可你不一定了解我。

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码”上见!

 

        “四川共青团”官方微博“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

 

 

 

 

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         四川共青团官方微博

附件2:

“开学第一堂团课”必学资料获取方式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四川共青团”)关注“四川共青团”,在菜单栏点击“开学团课”,即可开始学习。

 

“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
 

 

 

 

 

 

 

 

 

 


2.“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号里回复“一干多支”,获取《团团说“一干多支”》源文件。

3.“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号里回复“听习大大对你说”,获取《青,听习大大对你说》源文件。

   4.如有其它需要,请联系028-86633763

 

附件3:

“四川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
 

 

 

 

 

 

 

 

 


“四川共青团”官方微博二维码

 

“四川共青团”官方微博

 

 

 

 

 

 

 

 

 

附件4:

督导调研方案

 

一、时间和范围

 督导时间: 914——9月底。

督导范围:全省109所高校(2018年新设高校暂不在此次督导范围)。

二、督导调研内容

(一)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情况。重点督导党的十九大和团十八大学校贯彻情况,特别是各高校团委召开传达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情况;基层团组织专题学习情况;组织团属媒体宣传情况;参与网上专题学习情况。

(二)“开学第一堂团课”情况。重点督导各高校团委细化团课学习方案情况;基层团组织开学第一堂团课学习情况;团员青年订阅团省委微信公众号情况。

(三)高校共青团及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相关情况。重点督导各高校党委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情况;制定出台高校、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政策文件情况;人员编制配备、工作经费保障、基层组织建设、专挂兼队伍建设、工作方式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考虑和推进改革落实情况。

特别是高校共青团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如推进高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完善高学团学组织机构设置和治理机制、落实班团一体化机制运行;高校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高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作用发挥情况;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运行机制,学生会组织干部的产生、培养、使用、考核等情况。

(四)新生系列校园文化活动筹备情况。

三、督导调研方式

(一)调研座谈。与学校团委负责同志、团委干部、基层团干部、团员青年开展座谈或访谈,就督导检查内容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校级团委关于学校团学改革相关情况、青年大学习、开学第一堂团课等工作的汇报。各高校团委要提供团学推进情况专题报告和进度自查表。

(二)查阅资料。抽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的部分会议记录、会议讲话、学习体会、工作方案等资料;查阅学校基础团务、团学改革的相关制度文件或会议记录等材料。

(三)实地调研。到部分团支部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青年大学习”、关注团省委微信公众号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意见反馈。与高校分管领导进行沟通,交换督导意见。

各督导组结合督导高校实际,选取部分高校,深入基层团支部,围绕“7.2”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改革开放40周年,开展宣讲交流活动,校级团委做好衔接、组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团中央六项规定精神,按照团干部基层调研的相关要求,督导调研过程中,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挂标语横幅、不准收受任何纪念品或土特产,公务接待不得饮酒,不组织或参加其他形式的聚会活动。

(二)严格开展督导。督导过程中,各督导组要带头遵守纪律规范,按照从严治团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深入基层,实事求是开展督导工作。对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推进团学改革和从严治团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团组织和团干部,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三)严守宣传纪律。各督导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接受地方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向媒体发布未经团省委党组审核同意的内容。督导期间,未经党组批准,督导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或平台发布任何涉及督导工作的内容;未经督导组组长同意,团属地方媒体不得进行督导工作相关新闻报道。

 

附件:督导调研分组表

高校共青团改革、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进度自查表


附件:

督导调研分组表

带队领导

督导地点        市(州)

序号

督导调研工作组

高校名称

 

成都市

1

  亭、李昊霖

四川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2

  义、王思植

西华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德阳市

3

、张建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唐经天

成都市

4

  静、桑 

四川传媒学院

成都工业学院

四川工商学院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5

  龙、胡 

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6

王源源、管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成都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

7

张志君、罗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8

  礼、赵 

成都中医药大学

四川电力职业学院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市

9

李银川、闫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任世强

成都市

10

  曦、晏祥辉

四川农业大学

成都师范学院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11

  玲、廖 

西南石油大学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12

黄树良、彭亚希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东软学院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泸州市

13

向廷光、罗克维

西南医科大学

四川警察学院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14

张桂香、李路桥

成都理工大学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15

唐霖、赵庆华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旅游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16

成华军、侯玉婷

成都医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市州督导名单

成都市

17

成都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成都文理学院

18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自贡市

19

自贡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理工学院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攀枝花市

20

攀枝花团市委督导组

攀枝花学院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泸州市

21

泸州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德阳市

22

德阳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绵阳市

23

绵阳团市委督导组

绵阳师范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4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广元市

25

广元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遂宁市

26

遂宁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内江市

27

内江团市委督导组

内江师范学院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乐山市

28

乐山团市委督导组

乐山师范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南充市

29

南充团市委督导组

川北医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宜宾市

30

宜宾团市委督导组

宜宾学院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广安市

31

广安团市委督导组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达州市

32

达州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文理学院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巴中市

33

巴中团市委督导组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雅安市

34

雅安团市委督导组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眉山市

35

眉山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资阳市

36

资阳团市委督导组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

阿坝州

37

阿坝团州委督导组

阿坝师范学院

甘孜州

38

甘孜团州委督导组

四川民族学院

凉山州

39

凉山团州委督导组

西昌学院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附件:

高校共青团改革、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进度自查表

共青团委员会(签章)                                       时间:

高校共青团改革进度自查表

一级分类项目

二级分类项目(改革文件序号)

序号

任务分解(改革文件序号)

完成时间

推进要求

责任单位

各高校自查情况(如:四川大学)

2、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

1

1、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大宣传大调研”“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等制度安排。实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团中央、省级团委、市级团委中负责高校共青团的专职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每年集中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高校“驻校蹲班”,高校校级团委专职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 1 个以上基层团支部

201710月前

形成全省、市、高校等不同层级的稳定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改革进度(如:已完成/未完成 或 完成xx%

2

2、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工作活动开展“众创众筹众评”制度,通过项目化的征集招标、申办领办等方式,通过实行青年师生评议工作制度,使青年师生更多地参与到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

20186月底前

全省、市、高校三级形成较为成熟的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

3、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高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

201710月前

全省、市、高校三级形成较为成熟的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4

1、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挑战杯”“创青春”“三下乡”“三走”“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若干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

20186月底前

团省委学校部参照团中央相关办法制定重点品牌工作深化实施制定相关办法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5

2、努力实现高校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

20186 月底前

完善相关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6

3、加强高校共青团的制度和规范建设,促进工作有制可循、有序开展

20186月底前

参照团中央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建设规划,按进度计划推进相关建设,争取到2020年前形成较为完备健全的高校共青团制度体系;各市、高校结合规划和本地本校实际扎实推进并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 市级团委、高校

 

7

5、综合运用党政评价、师生评议、互学互评、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

20186月底前

形成制度机制,后续继续完善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8

6、注重对基层的直接支持指导,努力为基层团组织配置和争取资源,加强工作标准化和知识化管理,建立团学工作资料库和“慕课”资源库

长期坚持

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4、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9

1、在高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枢纽和中心,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201710月前

初步形成工作格局,后续不断巩固完善

高校

 

10

2、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高校的各级学生会组织,由同级团委归口指导

20186月底前

初步形成制度机制,后续不断巩固完善

高校

 

11

3、高校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学生会组织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 服务和联系,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社团工作。校级团委应设立专门机构,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工作; 已成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兼任

2018 6 月底前

初步形成制度机制,后续不断巩固完善

高校

 

5、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

12

1、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坚决杜绝不按时召开的现象;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2018 年之前实现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

20186月底前

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高校

 

13

2、坚持团内民主,推行和落实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鼓励有条件的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在经党组织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20186月底前

形成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

14

1、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

201710月前

进行阶段性总结,后续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5

2、发挥校级团委主体作用;强化院系团组织建设,明确书记专设,健全内设机构;强化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加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进社团建团,探索宿舍建团、实验室建团、网络建团等,构建“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

20186月底前

形成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6

3、针对高校内的青年教师和青年职工等群体,各高校校级团委须专门成立相应团组织,积极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和机制,加强联系服务引导;注重促进青年教师密切联系学生,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20186月底前

高校成立相应组织,参照团中央起草制定高校共青团加强联系服务青年教师的有关文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7

4、以团干部选配和团的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加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团的建设

20186月底前

参照团中央起草制定加强民办高校共青团建设的有关文件

团省委(学校部、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市级 团委、相关高校

 

7、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

18

1、着眼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遵循青年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改革创新思想引领工作面向不同类型学校、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精神需求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工作体系

20186月底前

参照团中央起草制定一体化分层分类思想引领工作有关文件,2020 年前形成较为健全的工作体系

团省委(学校部、宣传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9

2、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改进创新面向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方式方法。

20186月底前

同有关部门参照团中央制定深入实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有关文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8、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20

围绕高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普遍推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动工作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2017年年底

参照团中央起草制定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的有关文件并全面推开该项工作,争取2020年前在全国高校普遍实施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9、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

21

加大高校共青团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动员和整合校内、社会等方面资源,推进实施“学生导师计划”、“心理阳光工程”、“千校万岗”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节假日送温暖等工作,帮助他们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融入社会

20186月底前

建立相应工作品牌,2020年形成有关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0、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

22

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关注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维护高校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探索在学校、院系、班级等团组织中设立权益部长 (委员)。推动高校共青团与当地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托服务台联系的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学生提供法律、心理服务和权益个案帮扶

201710月前

全面推开有关工作

团省委(学校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负责)、市 级团委、高校

 

11、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

23

1、以“青年之声”平台建设为依托,按照“加强平台体 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 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统一品牌和重要窗口

 

按照全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

团省委(宣传部、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24

2、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

 

按照全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

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学校部负责)、市级 团委、高校

 

25

3、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打造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统筹建好网络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强网络文化内容供给,研发和推广优秀内容产品。发挥全国学校共青团新媒体运营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省级团委、高校成立相应组织,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工作联动。

2017年年底前

参照团中央制定高校“网上共青团”建设规划

团省委(学校部、宣传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2、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

26

1、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在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的制度;校级、院系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注重从学生中选拔建立校级和院系级团组织的兼职干部队伍。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职数,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

20186月底前

形成制度机制

高校

 

27

2、从严选拔、从严管理高校共青团干部,根据专职、挂职、兼职干部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

2018 6 月底前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学校部配合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核有关工作;高校层面在20186月底前形成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3、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

28

1、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高校共青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

 长期坚持

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29

2、建立完善全省、市、高校分级培训体系,建设以理想信念、党性作风、团的业务能力、新知识新观点新技能等为重点的核心课程和线上资源共享平台;团省委培训全省校级团委负责人,()和高校团委培训辖区内高校的各级团干部,力争每4年轮训一遍高校共青团专职干部

2017年年底

参照团中央制订学校共青团干部培训计划,后续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组织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0

3、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培养相结合,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

 

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1

4、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

201810月前

结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落实,2018 10 月前形成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14、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

32

1、推动在各级党政召开的教育工作、高校党建等会议中明确列入高校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

20186月底前

省级、市级、校级力争20186月底前形成稳定机制并长期坚持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3

2、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 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

 

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结合实际形成各级相应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4

3、高校党委须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高校 行政应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高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高校书记为党员的,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结合实际形成各级相应制度机制

市级团委、高校

 

35

4、完善高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组织确定高校校级和院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团的上级组织征求意见

201710月前

形成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组织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6

5、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高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201710月前

形成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市级 团委、高校

 

15、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

37

1、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已经合并或归属其他部门的必须予以纠正,并合理界定区别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能

201810月前

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各高校结合实际形成相应制度机制,201810月前完成团委独立设置、关系理顺、职能界定等工作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8

2、高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确定,按照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精神,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执行;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各部部长、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学校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201810月前

取各高校党政领导重视,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制度机制,201810月前完成团委相关干部职级规范等工作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39

3、高校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 20 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所收缴团费除上缴上级团组织部分外,应全部用于高校团的工作,并严格按照团章规定和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01810月前

争取各高校党政领导重视,201810月前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制度机制

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市级团委、高校

 


 

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进度自查表

一级分类项目

二级分类项目(改革文件序号)

序号

任务分解(改革文件序号)

完成时间

推进要求

责任单位

各高校自查情况(如:四川大学)

(一)坚持完善党领导下、团领导下的各级学联组织体系

1

3、有条件的学联学生会成立负责港澳台学生工作的组织机构

依据全国学联试点任务确定。

成立负责港澳台学生工作的组织机构

省级学联、相关高校学生会组织

改革进度(如:已完成/未完成 或 完成xx%

(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

2

4、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青马工程;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开展党史国情教育

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结合中学、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省市级学联、学校团组织

 

(三)引导服务广大同学成才报国

3

5、回归服务本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现实需要;创新服务模式;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长期坚持

长期坚持引导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

市级学联、学校学生会组织

 

4

6、紧密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动员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创新创业伟大实践,引导广大同学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到一线建功立业

长期坚持

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赛事。

学校学生会组织

 

(四)改进学联组织运行工作机制

5

8、完善日常权益维护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日常权 益维护工作机制;借助“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途径, 构建与政府、学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渠道。

2018 年底前

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机制

市级学联、学校团组织

 

 

 

 

 

 

 

 

 

 

 

 

 

 

 

 

 

 

 

 

 

 

(六)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6

10、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确定学生会一名副主席分管社团工作

2017 10 月前

初步形成工作格局,2018 10 月前初步形成制度机制,后续不断巩固完善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7

11、是否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代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学校章程;是否制订自身工作章程

2018 10 月前

各类学校学生会组织结合实际出台工作章程。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8

12、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创新创业创优、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017 10 月前

形成制度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七)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9

13、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并形成工作制度

2017年年底前10月前

各高校切实建立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高校团组织、高校学生会组织

 

10

14、明确校级组织对院系级组织、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建立健全校级学生会组织听取全部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至少1/年;建立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公开考核机制

2018 10 月前

形成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高校团组织、高校学生会组织

 

11

15、中等学校普遍设置学生会,由校团委归口指导,促进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融合,共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201710月前

全面推行,201810月前普遍设置

中等学校团组织

 

(八)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12

16、校、院两级学生会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得超过两年;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

2018 10 月前

各学校规范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2018 11 月前完成普查,实现全覆盖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13

17、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大会代表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2018 10 月前

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初步制度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学校团委、学校校级学生会组织

 

14

18、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常任代表由各院系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 1 次常代会。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2018 10 月前

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初步制度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学校团委、学校校级学生会组织

 

15

19、选举产生各级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校级学生会委员 会、主席团成员须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 校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校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 委批准。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 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 400 人的院(系)可召开全 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2018 10 月前

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初步制度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九)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16

20、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扁平化设置部门;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 1 名、副主席 4 6 名组成,有分校区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副主席人数;聘任秘书长 1 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 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校级学生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 1%

2018 5 月前完成

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初步制度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十)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17

21、校级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在校团委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2017 10 月前结合各自实际形成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结合各自实际形成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学校团委、学校校级学生会组织

 

18

22、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2017 10 月前

结合各自实际形成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学校学生会组织

 

19

23、推动设立“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常态化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2017 10 月前

结合各自实际形成机制

学校团委、学校校级学生会组织

 

20

24、推动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成为校务委员会等学校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参加学校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校级学生会组织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2018 10 月前

结合各自实际形成机制

学校团委、学校校级学生会组织

 

(十一)创新工作机制

21

25、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同时防止网上负面影响;校级学生会组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每年至少 1 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学生会组织建立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等互联网平台,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2017 10 月前全面推行,2019 10 月前

普遍建立相关制度和平台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十二)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

22

26、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2017 10 月前

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23

27、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公布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针对学生会组织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2017 10 月前

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制度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24

28、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2017 10 月前

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25

29、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注重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

2017 10 月前各学校结合实际形成培训计划,2018 10 月前形成稳定机制

形成稳定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26

30、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2017 10 月前

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制度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十三)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27

31、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

各学校根据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后续巩固完善

各学校根据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后续巩固完善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28

32、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2017 10 月前

建立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后续巩固完善

学校团组织、学校学生会组织

 

(十四)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

29

33、省市级党委、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各学校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学生会组织应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学校团组织要指导学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透明度

2017 年起,长期坚持

团省委每年组织两次实地督查督导,将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纳入督查督导范围,同时各市推动将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高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体系

省市级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