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管理制度 >> 正文
内江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试行稿
    来源:   编辑:   查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性    
第一条 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院党总支的领导。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利益的代表,是联系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节 基本任务
第二条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院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努力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 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一代大学生。
第三条 领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发挥联系学校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学校、学院的整体利益同时,反映同学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五条 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着力营造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六条 立足于校园,积极面向社会,引导和帮助同学参加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气氛,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具有学院特色的各项活动,丰富素质拓展渠道,充分发挥会员的专业优势,在实践中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 加强同其它二级学院和学校学生组织间的联系和交往,增强了解,互通有无,加深友谊。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一节 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团总支、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团总支学生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节 团总支学生会
第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是团、学代会的常设议事机构;团总支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及各职能部门;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为主席团成员、各部门正副部长及干事。
第十条 团总支学生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学习部、生活部、实践部、文娱部、体育部等8个部门。
第十一条 各部门人员的构成:
(一)主席团设团总支副书记一人,团总支书记助理,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
(二)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三)组织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四)宣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五)学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六)生活部设部长一个,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七)实践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八)文娱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九)体育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第十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干部、干事任期为一年,从每年三月至次年三月同一时段止。
第十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团学代会决议,贯彻学生会章程,落实学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讨论制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制定、通过有关条例;
(三)全面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管理工作;
(四)召开会议,讨论学生会重大问题并做出决定;
(五)负责下一届团总支学生会的换届筹备工作。
第三节 主席团职责与分管
第十四条 主席团(团总支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
(一)直接主持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实行主席负责制;
(二)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
(四)加强与校学生会及其它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五)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宏观上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工作分管如下:
(一)团总支副书记:直管组织部、宣传部,负责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团总支全面工作;
(二)团总支书记助理:全面主持团总支工作;领导和评定团总支各部门的工作;关心全体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
(三)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协调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四)学生会副主席:加强同各部联系,结合实践分管一定部门,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好各项学生工作。
第四节 各部门职责
第十六条 团总支各部门的职责有:
(一)组织部:负责团籍的转入、转出,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证;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的考核评优,颁发各类证书,各种学生工作活动奖惩记录并存档保管;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的招新工作;负责本学院的一系列组织工作,如运动会、歌手大赛等大型活动的人员安排及组织安排工作;承办团组织观摩会,庆“五.四”团员活动等大型活动。
(二)宣传部:利用黑板报、展板、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党、团的政策和学院重大活动方针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对学院网页、展板、出版物、社团宣传等舆论阵地进行管理,强化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负责制作、管理、维护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向内江师范学院宣传部、学生工作网、广播台等新闻媒体发送稿件;对学院各项活动进行及时宣传和新闻报道(事前宣传,事后报道),如大型文艺、体育、学术活动;负责院报《原色》的征稿、编辑和宣传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有:
(一)秘书处:处理学生会日常秘书工作,保障工作指令的上传下达;负责草拟学生会文件,收发各种资料;负责起草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收集、整理、档存各类文件,做好文字处理和文件备案,为各部门提供资料;收集整理各部门记载以及学院重大事迹,呈报校团委一周活动总结;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秘书长负责学生会所设意见箱的管理,准确、公正、及时地将意见收集并反馈给学生会主席。
(二)学习部:负责一切关于本学院学生学习方面的工作;组织策划院、校级辩论赛等一系列大型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监督本学院学生学习纪律;管理学院学生专业基础训练,提高专业技能;负责学生教室文明行为养成的督促、检查。
(三)生活部:负责清洁卫生的检查,主要针对寝室、教室;负责各项活动的物品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宣传各种疾病预防、心理健康和安全隐患的常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督促、检查宿舍内务卫生和安全情况;负责学生寝室文明行为养成的督促、检查;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活动。
(四)实践部:负责本学院学生实践活动、社会调查、课外实习、志愿服务等;组织并鼓励全院同学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承办内江师范学院科技活动周科技发明制作大赛;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负责外联活动,拉寻各种活动经费;扩大校内外信息交流,引进新信息;配合其它部门开展活动。
(五)文娱部:主要负责本学院的各项文娱活动,如迎新晚会、舞蹈大赛、主持人大赛、歌手大赛等;负责学校运动会健美操比赛的编排工作;负责组织和编排文娱节目,发掘文娱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文娱活动;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六)体育部:负责本学院各项体育活动的策划安排;负责选拔、训练学院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等代表队成员;组织承办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运动会;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大学生运动会;负责升旗、早操的组织和监督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节 各部门干部干事职责
第十八条 部长的职责有:
(一)部长直接对分管主席或副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全面工作及统筹规划,监督和督促副部长及干事的工作;
(二)组织落实校团委学生会、学院党总支下达的任务;
(三)据本部门职能,具体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并在活动前上交活动计划,活动后作好总结。
第十九条 副部长的职责有:
(一)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二)副部长直接对主席团及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三)收集并反映干事及其他同学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根据部长、副部长的指示认真完成具体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作开展的情况。干事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或副部长交流。
第六节 班级学生委员会和班级团支部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各班班委会和团支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自治组织,受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班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组成,各班团支部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班委会和团支部由各班按民主程序推选产生,并报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审批、任命,班委会和团支部对辅导员老师及团总支学生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各班班委会和团支部的职责:
(一)班委会和团支部人员组成、任免及调整须报团总支学生会备案;
(二)班委会和团支部应积极配合上级工作,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班委会和团支部要经常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取得工作上的指导帮助;
(四)班委会和团支部要落实上级各项工作,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班级各委员与团总支学生会对口部门相互协作关系,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各项工作。
第三章 委 员
第一节 委员的定义和条件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均为学生会委员。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二)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三)遵守纪律,遵守校规校纪、学生会章程及各项条例;
(四)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认真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节 委员的产生办法
第二十六条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准。
第二十七条 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通过民主竞选方式,并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讨论酝酿产生。
第二十八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主席团成员讨论酝酿,通过民主推举、选举方式产生。
第二十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事,通过笔试、面试等民主选举方式,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等讨论产生。
第三十条 各班班委,由各辅导员、班主任在各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节 委员的任命
第三十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实行选任制和聘任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十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原则上不能同时担任两个以上的职务,即同级委员会内两个职务和异级委员会的两个职务。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委员因实际情况需要辞职的,可以向主席提交辞职申请,经主席团研究并报请学院党总支批准,方可免除职务。
第三十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任职一年后,统一由学院党总支批准,组织部颁发聘书。
第四节 考    
第三十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的考核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内江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节 述    
第三十六条 学期初,各部正、副部长向学生委员会和各班班委会主要干部作上学期工作的述职报告。
第三十七条 述职内容:述职报告要求述职人主要陈述在该岗位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
第三十八条 述职期间要求分别做出口头与书面述职。
第六节 培    
第三十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定期对全体学生干部开展培训。培训工作由主席团统一领导、规划,由组织部具体布置、实施。
第四十条 培训方式:包括授课、专题学习和现场观摩等形式。
第四十一条 培训内容:
(一)当前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
(二)应用公文写作,实用公共礼仪;
(三)学生干部工作方法,管理常识;
(四)学生干部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培养。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一节 经    
第四十二条 经费的来源包括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资金,团费收入,学生会基本金,学院学生会兴办正当产业得到的合法收益以及各部门举办大型活动所拉到的赞助金等。
第四十三条 学生会在开展活动结束后,根据活动开支的真实情况向学院党总支汇报,获得批准后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处报账,将获得资金用于填补学生会资金所支出的补充。
第二节 档    
第四十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是学生会组织的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资料,是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第四十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档案按内容可分为常规管理档案、活动档案、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等专题档案。
第四十六条 团总支、学生会档案由秘书处分类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包括活动方案、经费使用清单、活动总结等),必须一或两份交秘书外存档备案。
第三节 内部考核
第四十八条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科学化、制度化、正规化方向发展。根据本条例,对学生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
第四十九条 考核对象是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干事及各班班委、团支部成员。
第五十条 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参加各种会议、活动考勤情况,对工作的态度和热情,以及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作效果和工作实绩。
第五十一条 成立考核工作组,由主席团、秘书处、组织部组成。
第四节 工作流程
第五十二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院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订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五十三条 大型活动需要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议,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活动时间、规模、经费预算及来源、主办部门、承办部门、协助单位等事宜。活动结束后,需上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与人员姓名以及活动开展部门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
    第五十四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两周将相关活动情况提交主席团,待审核评议同意开展后,由主席团同意调配相关部门参与活动开展全过程,各部门应加强与宣传部联系,以便将活动相关信息及时发布于校内外传媒机构。
第五十五条 组织每次活动都要对工作人员实行双考勤制。活动的开展应以因地制宜、双向受益、就近就便、精心组织为原则。
第五十六条 每学期结束时各部门在综合评定部门开展情况后,上交工作总结。每届团总支、学生会离任前,各部必须作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五十七条 团总支、学生会每学期对各部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相关评估与考核严格依照章程及附则中规定各款进行。
第五节 奖    
第五十八条 为规范团总支、学生会运作,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特别制订奖惩制度。
第五十九条   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及各班委、团支部成员在“五.四”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活动。其评定办法以《内江师院学院学生手册》为基本依据,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准则。具体事宜由组织部负责。
第六十条 在团总支、学生会及其它组织部门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如辩论赛、运动会等)中,所涉及到的奖励评优,由所在部门负责推选,由组织部负责审核,由秘书处负责证书打印、颁发。
第六十一条 对在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及班委、团支部中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干部、干事,在评选校优干、团干、入党积极分子等方面酌情优先考虑。
第六十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情节严者予以处理:
(一)团总支、学生会内部会议、例会迟到5次或无故缺席达3次及其以上者;
(二)工作出现严重错误,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三)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
第六十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级委员的处理,遵照下列程序:
(一)对两次违反相关规定,由主席团提出警告;
(二)三次出现相关违纪现象,由主席团下发书面整改通知;
(三)出现三次以上违反团总支、学生会相关规定,并严重毁坏团总支、学生会声誉的委员,主席团下发通知劝其辞职。劝退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尚未履行的由主席团上报学院党总支,并公开罢免其职务。
第六节 会    
第六十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的原则。团总支、学生会会议包括团总支、学生会例会,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和各部门对口会议。
第六十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主席团主持。其它形式会议按需要由相关负责人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六十六条 所有会议都要求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做好签到及记录工作,及时交副本到秘书处,以备评优及选拔参考。
第六十七条 会议的内容要求:
(一)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及其它有关工作信息;
(二)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三)各部门、班委、团支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四)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第六十八条 会议的组织要求:
(一)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二)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会前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安排好会议程序;
(三)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轮流发言。
(四)秘书处会前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十九条 会议的纪律要求:
(一)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须提前向负责考勤的秘书处或者主席请假;
(二)要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三)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第七节 值    
第七十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办公室值班安排。
第七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处理好日常工作并做好值班日志,对于当天的新工作应根据其属性发放各职能部门,并督其保时保量完成。
第七十二条 值班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并纳入评优范畴。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保留对其进行修改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