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一、规划的基础与背景
“十二五”期间,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新建的生命科学学院在学科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办学条件及人才培养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学院拥有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和水产养殖三个本科专业,拥有校级“生物学”一级重点学科、“水产养殖学”重点学科以及“植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教职工从21人增加到35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29人,博士16人(博士后2人),硕士28人,硕士生导师4人,生物学科取得教授评议权;学院教学与科研基础设施取得长足进步,建有四川省“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高校“特色农业资源研究与利用” 重点实验室、特色水产养殖研发平台、5亩花卉和蔬菜温室大棚及各类实验实训基地,实验仪器价值1500余万元;学院拥有“长江上游鱼类保护与利用”和“川西珍稀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科研成果显著,近3年,学院共承担省部级、厅级及各类横向科研项目60余项,在国际国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350篇,其中被SCI、EI收录近40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近3年来,学生主持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科研项目60余项,发表论文70余篇,在省级以上师范技能大赛、大学生“挑战杯”科技活动中多次获得特等、一、二等奖,学生考研录率达40%左右, 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二、“十三五”事业发展思路
生命科学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思路是:以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立足地方,转型发展,以服务地方教育及农业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专业硕士授权点申报为引领,强化学科与专业建设,提升学院办学质量和办学层次,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把生命科学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学院。
三、“十三五”事业发展目标
1.积极改善育人环境和办学条件,加强教学与科研平台与设施建设,继续完善老校区教学设施建设,规划和完成新校区配套教学科研装备建设。
2.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全面加强学生应用技能的培养,大力提升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农业、渔业经济发展的能力。
3.提升办学层次,力争获得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点。
四、“十三五”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学科建设
围绕“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资源植物开发与利用”两个研究方向,强化团队、平台建设和科学研究,打造特色,形成两个学科特色方向,力争成功申报校级特色学科建设项目2个,支撑农业硕士渔业和农业资源利用两个专业硕士授权点的成功申报。
(二)专业建设
到2019年,在现有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水产养殖学3个本科专业基础之上,力争建成水产品加工或水族工程本科专业1个。生物技术本科专业突出建设特色中药材生物技术、生物酿造技术2个方向。全院师范生与非师范生的比例调整到1:3。
(三)教学改革与建设
1.深化教学改革
以“水产养殖学转型试点、 “水产养殖学专业综合改革”、“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项目”以及“农林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4个省级教改项目为依托,建成水产养殖专业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力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成水产养殖学校级特色专业,力争省级特色专业。以水产养殖特色专业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带动全院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实现生物科学专业获批学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力争突破省级卓越教师计划项目等省级教改项目2~3项、校级10~15项,获校级教学成果奖2~4项、省级1~2项。
2.加强课程建设
建设本学院网络课程15~20门,在此基础上力争建设省级精品课程1~2门、校级精品课程5门(含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网络公开课3门),生物科学专业建设校级双语示范课程1~2门;生物技术和水产养殖学专业面向行业人才需求,编写特色教材5~10部、实践指导教程5~8部,稳步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应用技能。
3. 强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
强化校内校外两个实践教学平台建设:1)依托新校区建设,新增基础课程实验室面积2500-3000M2,在现有专业基础课实验室基础之上,新建8~15个课程实验室,建成食用菌研发与生产、水族景观设计与开发等综合实验室2~4个,力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3000万元以上;依托“特色农业开发与利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在新校区力争建成10亩农业创新科技园,“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省重点实验室建成40亩水产养殖创新实践基地,最后整合全院资源,建成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力争上升为省级平台)。2)开拓进取,优化资源,生物科学以重点中学为基础,建成优质教育见习、实习核心基地群1个;生物技术以知名大型中药材种苗繁育与种植、产品加工产业链企业为基础,建成优质专业实习(实训)核心基地群1个;面向全国,依托现代化大型特种水产养殖企业,建成优质水产养殖学专业实习(实训)与综合改革试验核心基地群1个。
(四)科学研究
力争获得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2~4项,厅级项目10~15项,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每年达到70万元以上。发表中文权威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40篇/每年,获得科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5~10项,省市级科技成果奖1~3项。争取实现科技成果转化2~4项,与地方高科技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合作建立2~3个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基地,同时在科技成果孵化、科技咨询与服务等方面取得大的突破。在建设好现有的“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及“川西珍稀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两个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团队基础上,力争突破建设省级(省科技厅)科研创新团队1个。
(五)师资队伍建设
1.优化师资结构
引进博士生5~8名、硕士生3~5名,引进双师型教师2~3名,使生命科学学院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20名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100%。
2.强化师资培养
选派2~5名中青年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学习和访问。聘请3~5名知名企业专家到学院任教。每年选派3~5教师到企业锻炼,鼓励教师取得相应行业执业证书,力争使学院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力争培养省级学术与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1~2名,培养1~2名校级教学名师、2~3名校级教学能手、10名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努力使生命科学学院拥有省内同类院系一流的教学与科研队伍。
(六)人才培养
一方面,依托“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平台,在切实践行“课堂-基地-企业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基础之上,规划建设好食用菌创新创业团队、花卉园艺创新创业团队以及水族科学创新创业团队3个学生社团,以挑战杯、生命之星、生物与环境、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四川省大学生师范技能讲课比赛等学科竞赛为抓手,结合教师科研项目,精心组织各类大学生科研项目的申报和高质量毕业论文命题工作,力争每年学生科研项目各类立项40项左右。高度重视各类学科竞赛工作,力争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金奖)2~3项、国家级奖项1~2项,努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及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构建高效学生考研辅导工作体系,鼓励学生考研,力争学院考研录取率达到50%左右,同时加大学生就业基地建设,使本院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与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以教育部及学校转型发展战略为指引,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指导,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与学风建设及科学研究等学科与专业建设,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教师积极参与。学院成立院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评估委员会,指导和带动各专业教研室及重点实验室,切实开展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工作。
2.经费保障
以水产养殖专业综合改革、卓越水产养殖人才培养计划、水产养殖专业转型发展及农业牧实践教学基地4个省级教改项目经费为依托,结合学校支持的教师事业经费,带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依托“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特色农业资源研究与利用”两个重点实验室平台,鼓励教师申报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指导学生申报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及大学生科研项目,推动学院应用型科学研究及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
3.制度保障
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及“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完善《生命科学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生命科学学院评优量化考核及年终奖励分配实施办法》、《生命科学学院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生命科学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议管理办法》以及《生命科学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学院制度化管理,大力鼓励和支持教师教学改革及科学创新研究,力争实现“十三五”各项事业发展目标。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生命科学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暂行)
为切实做好我院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的发展,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院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严格政策、科学合理”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严格执行学校政策,力求科学合理,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分配总体方案
1. 可分配经费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年度学校考核全院奖金总额。
2. 绩效工资总额=基础绩效工资+业绩奖励津贴。
3.绩效工资总额的85%作基础绩效工资分配,其余15%作为业绩奖励津贴分配。
4. 业绩奖励津贴=育人奖励津贴+科研奖励津贴+院务工作津贴。
5. 基础绩效工资=教师绩效工资总额×85%×本人岗位系数÷教师岗位系数总和,育人奖励津贴发放办法见附表1,科研奖励津贴发放办法见附表2,院务津贴(总额:300元/人)发放办法见附表3。育人津贴中,行政管理人员、双肩挑行政岗人员按专任教师超教分平均数发放,任课工作量若超出,超出部分减半发放。科研岗人员扣除岗位规定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按超教分发放。
行政管理岗人员必须完成常规管理任务,经年终述职考核合格才能享受基础绩效工资;专任教师必须同时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480教分/年)和学校对应岗位科研工作量方可全额享受基础绩效工资(教学工作量不足不能以科研工作量冲抵),而科研岗教师也必须同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才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行政管理岗人员考核不合格、专任教师和科研岗人员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相应学校科研工作量则均在基础绩效工资的10%中按比例扣减(注:科研岗教师没有完成学院规定的科研岗任务则按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岗目标任务书中规定另行扣减)。
6. 年度学校考核全院奖金总额中领导干部奖励参照学校年终奖励办法执行。教职工年终奖励总额=年度学校考核全院奖金总额-领导干部奖励总额。教职工年终奖励额=教职工年终奖励总额×教职工每人育人与科研积分/教职工育人与科研总积分。教职工育人与科研积分按照《生命科学学院评优管理办法》执行。
另外为提高学院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对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作奖励。专任教师按照人数的15%(按照育人与科研积分排位由高到低取),优秀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班主任)亦按总人数的15%,经院务委员会根据年终创新性工作述职后认定。奖励金额200元/人。
若当年业绩奖励津贴发放有剩余,则按剩余额×本人岗位系数/教师岗位系数总额发放。若不足,在下一年度下拨总额中发放。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院务委员会,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实施工作。院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办。
组长:齐泽民
成员:黄作喜、段辉国、张志勇、谢碧文、张楠、覃川杰
学院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教师教学改革方案论证、过程检查及成果认定等。
组长:齐泽民
成员:黄作喜、张志勇、谢碧文、张楠、覃川杰
六、有关说明
(一)在分配方案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每年初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分配控制比例进行微调。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要求、具体政策规定以及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问题,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由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生科院教师育人工作发放办法及标准暂行办法
2. 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及教研成果奖励标准暂行办法
3. 生命科学学院院务工作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4.生命科学学院有关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生科院教师育人工作发放办法及标准暂行办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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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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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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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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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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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指导导师(导思想、导学习、导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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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20-25名/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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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学指导委员会检查实施记录,并对其总结进行认定,合格方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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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青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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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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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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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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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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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分为A(全年总额100%)、B(全年总额80%)等级发放,等级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年终其述职目标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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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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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元/50人/班/月,每增加1名学生增加0.04教分;230元/40-50人/班/月;210元/ 30-49人/班/月;200元/10- 30人/班/月。原则上一师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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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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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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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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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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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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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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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对教师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改革实施效果(全年听课至少30节)、担任导师的教师工作情况作评价,对各科室及班主任工作做年终业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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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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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备课、课堂教学、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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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发放办法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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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教学事故者,参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相关处罚扣减。
毕业论文、试卷抽查不规范扣50元/生;指导教育试讲抽查不合格扣100元/生。 各类实习总结缺乏扣1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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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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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准备、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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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各类专业实习、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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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中教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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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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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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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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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门、巡考3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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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违反监考规则被通报3倍扣除监考费,教学事故另行按学校规定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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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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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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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案交教务处审查,实施后提供完备过程材料,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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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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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获批科研项目、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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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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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时结题扣5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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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参与各类专业技能及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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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专业技能与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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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典型受全国、省级、市校级表彰(全国自强之星、“十大”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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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200元/生(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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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由学工办组织材料申报,所获奖励学工办70%,所在班级班主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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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市校级学团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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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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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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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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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指导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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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科研创新创业团队(食用菌创新创业团队、园艺创新创业团队和水族科学创新创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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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团/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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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有实施、有业绩、有总结经学院认定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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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生科全院学生学习、科研、考研等各类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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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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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院办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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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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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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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教学办申报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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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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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推荐高质量就业岗位,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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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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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学办提前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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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用人单位召开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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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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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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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获批省级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创新创业课程、精品课、教学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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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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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院办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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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获批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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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00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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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获批省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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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0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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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获批硕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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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0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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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全院示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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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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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创新实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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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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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教学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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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院重大规划论证、方案研讨、学术评审、项目验收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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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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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资源建设及教学方法改革工作量以2倍课时费付酬,多出部分由教改项目经费支付。
课程资源及教学方法改革需提前提交实施方案,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检查实施过程、年终答辩通过成果认定方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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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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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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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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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获批转型发展专业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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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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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质量教学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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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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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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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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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理论教材、实践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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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2000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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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设与再完善省级、校级(院级)网络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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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元/门,
500、200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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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施与再优化实施省级、校级(院级)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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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000元/门,500、300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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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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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学院加强院风建设、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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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院根据发展需要研究决定酌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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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理论与实践教学教分计算办法及标准如下:
1)理论教学:学时数*(主讲1+辅导0.3)*新课系数(1+0.2)*人数系数[1+(学生数-50)*0.005];
2)实验教学:学时数*(第一组实验0.85+第二组实验*0.7)*人数系数[1+(学生数除组数-15)*0.005]*(主讲1+辅导0.3)*新课系数。
3)实验准备:学时数*(第一组实验0.85+第二组实验*0.7)*人数系数[1+(学生数除组数-15)*0.005]*(主讲1+辅导0.3)。
4)野外实习指导3.1教分/天,近郊实习指导2.1教分/天,野外实习带队2.0教分/天。
5)行业见习、课程见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教育见习、综合见习、教育实习等教分按近郊与远郊实习计算(其中跨省的按5.0教分/天计算),集中1-2周进行的,按天数算,长期性的,按实际蹲点天数算。一般不得超过该门课程学分折合的教分数。
6)社会实践、读书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教育研习等校内完成的实践课程,按实验教学计算(无分组),再乘以1.3辅导系数。
7)试讲说课:6教分/人。
8)毕业论文:8教分/篇。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及教研成果奖励标准暂行办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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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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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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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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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论文
及专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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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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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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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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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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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3000、2区2000、3区1000、4区600、未分区3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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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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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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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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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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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类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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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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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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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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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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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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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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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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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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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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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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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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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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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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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20万字以上;3000元/20万字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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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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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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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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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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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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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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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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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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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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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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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材:3000元/门;实验教材:2000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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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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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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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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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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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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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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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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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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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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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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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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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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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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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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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
|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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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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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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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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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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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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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万元到账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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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及教
学成
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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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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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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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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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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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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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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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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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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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科技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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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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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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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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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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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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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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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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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项
|
申报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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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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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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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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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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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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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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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推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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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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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学校及学校下属单位组织实施的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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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每获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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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未尽事宜,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另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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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院务工作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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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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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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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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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院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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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会议、学术报告、学习活动、教学观摩等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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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缺席,扣100元/次,迟到早退减50元/次;因私事经准假的,扣30元/次;病假须持诊断书请假,不扣钱,否则按事假处理;因教学计划安排上课和因公出差视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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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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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扣100元/次,因公、因课、因病视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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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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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内上交各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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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上交材料的,扣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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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院上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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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完成院交办工作任务的,扣50元/次;工作出现失误未造成影响的减50元/次;工作出现失误造成影响的减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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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务委员会具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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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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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教学检查不合格扣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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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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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各项检查,不合格扣50元/次,因管理不当出现事故,扣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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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另行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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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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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学院发展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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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院根据发展需要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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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院务工作总额600元/教师(包括院务基本工作津贴200元/教师、促进就业工作津贴400元/教师)。院务基本工作考核每半月公布一次(含实验室管理检查考核)。促进就业工作的津贴按《生命科学学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进行认定,鼓励教师走访企事业单位进行就业工作洽谈,提供可靠就业岗位并组织学生面试给予奖励:100元/生。若遇学院发展重大事项需加班,加班费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商定另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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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生命科学学院有关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各类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和学生个性发展,培养教师和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群众性活动,同时也能提升学校和学院的知名度。为保证各类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激励教师和学生参与各类竞赛,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指导、培训各类竞赛的积极性,促进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奖励对象
参与本办法中学校和学院认定的竞赛项目的教职工。
二、竞赛奖励项目
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比赛活动。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
1、全国、省级大学生“挑战杯”比赛
2、全国、省级“互联网+”比赛
3、四川省大学生师范技能讲课比赛
4、省级生命之星、生物与环境主题比赛
5、教师参加学校的讲课比赛
6、教师参加学校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比活动
三、竞赛奖励
1、由学院推选并被学校选定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项目指导教师,学院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
表一 学校选定参加学生竞赛项目工作补贴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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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补贴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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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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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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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学生“挑战杯”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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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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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互联网+”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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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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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联网+”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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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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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学生师范技能讲课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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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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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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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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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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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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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获奖项目指导教师按下表标准发给奖金。
表二 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奖励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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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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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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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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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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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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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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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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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学生“挑战杯”比赛(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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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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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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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大赛(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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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5000
|
3000
|
四川省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大赛(元/项)
|
2000
|
500
|
300
|
生命之星
|
500
|
2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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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环境
|
500
|
2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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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学生师范技能讲课比赛(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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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5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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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杯”全国生物师范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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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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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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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二等)
|
3、教师参加讲课比赛奖励
(1)参加学校青年教师、优秀教师讲课比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0、500、200的奖励。
(2)获得学校教学能手奖励1000元。
(3)获得学校教学名师奖励2000元,省级教学名师5000元,国家级教学名师10000元。
四、其他奖励
在职称评定时,对获得奖励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实行。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生命科学学院发展的生命线。秉承学院“创新为先,质量为本,全员育人,内涵发展”办学理念,为实现把我院建设成为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性、高水平应用型学院,特提出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1、课堂教学管理
(1)教师必须认真研究教学,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做好总体备课,认真填写《教学计划表》。任新课教师开学时应完成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学时的备课任务,期中时应完成总学时数三分之二学时的备课任务;任教未满三年的新教师开学时应完成总学时数二分之一学时的备课任务,期中时应完成全部备课任务。每学期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检查,确保教师备课每年都应增添新内容,杜绝无讲稿、教案上课的现象。
(2)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教师教学的“备、教、批、辅、考”五大基本环节。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与教研室对五大环节定期检查。
(3)强化教书育人。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丰富和拓宽德育的内涵。帮助学生开启智力、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完善人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为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人生追求奠定基础。教师要以高尚的师德和形象感染和影响学生。
(4)要求教师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提高课程评价质量。专业主干课程要严守标准,规范考核,确保质量。专业课要改变考试、考查形式单一的状况,构建行之有效的、能反应学生学习过程、能考核学生真实水平和实际能力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在考试试卷中要增大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试题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结合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要求教研室对课程教学教师提出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6)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纪律,保证课堂教学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1)教师应对课堂教学秩序负责。
2)严格考勤制度。凡没有办理申请“免修”、“免听”、“请假”等手续的,学生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迟到者须向任课教师报告,获准后方可入座。
3)注重个人形象。教学场所要保持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严禁穿背心、低胸服装、拖鞋进出教学楼。
4)教师必须严格管理课堂(含实验课)纪律,必须杜绝上课时学生玩手机、吃东西、乱说话、用耳机听音乐或做其它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事情,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及时批评指正。
5)教师上课须遵守上、下课时间,应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教室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如调试好投影、扩音等。上课期间严禁打、接电话及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2、实践教学管理
(1)课堂实验教学应根据学科发展及行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技能需求优化课堂实验的教学内容,增加综合性、创新性实验教学比例,最后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实施。
(2)加强课堂实验教学方法改革。首先落实小班教学。其次加强网络课程建设,达到演示实验的可视化与重现性。
(3)加强课程、专业实习管理。优化实习方案,经教研室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实施。实习教师需与实习基地密切沟通合作,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优化评价方式,保证实习质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实习实训结束后随机抽取学生,听取学生实习报告,对实习效果进行验收评价。
二、强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学院每一名课程教学教师必须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项目(项目可以是院级、校级、省部级及以上)。
2、大力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改革陈旧单一的传统教学方式,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采取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在课堂讲授中,应引进学科前沿信息,加大课程信息量,处理好知识、能力、素质的关系。总结多媒体教学的效果和经验,分析多媒体教学的具体适应课程对象和学生对象,支持专业课教学中选用优秀多媒体课件,特别鼓励研究、制作具有我院特色的多媒体课件。
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1、评价主要对象:教授以下职称中青年教师。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式:采取学院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教、教研室活动同行评教、学生评教相结合的方式。教学指导委员会与同行评教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量表》的课堂质量标准,采用打分制进行评价,学生评教采用《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课堂评价量表》标准进行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分数= 学院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教分数平均值*60% + 教研室活动同行评教分数平均值*30% + 学生评教分数平均值*10%。
3、每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数作为该教师评职晋级的教学质量评价依据。如讲师5年期满晋升副教授,其教学质量评价即为5年每年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4、每年全院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分数在院内进行公示,排名前三的教师在绩效分配中给予奖励。若师风师德、政治素质合格且无违法乱纪及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现象,优先考虑推荐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对排名后三名教师,学院按规定安排指导教师“一对一”帮扶,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研室亦必须给予帮助指导,若连续三年均排名最后一名,学院认定为该教师不适合担任专业教学工作,退回学校人事处另行安排适合工作。
四、附则
本《意见》于2018年1月一日正式实施。若有疑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青年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规定
为了全面推进生命科学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加速青年教师成长,现结合本学院青年教师数量偏多,职称偏低这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
凡招聘、录用、调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且不具备副教授职称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限
培养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培养目标
青年教师经过两年的培养,能较好的完成一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过好教学关,并为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奠定基础。
四、培养导师的遴选和职责
导师的选拔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商议提出,在征得导师本人同意后,由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导师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原则上一位导师指导一位青年教师。
导师要帮助每位青年教师制定出详细的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培养措施和目标,在教学上坚持传、帮、带,对每个环节严格把关,使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学院教育教学的要求,全面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
五、培养方案
1. 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制定年度培养计划。
2. 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讲稿)、并审阅教案(讲稿)。
3. 要求导师每月至少随堂听青年教师2 节课,课后及时进行分析评论,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指导培养对象上一次教学公开课。
4. 两年内带领青年教师参与一项教改课题研究。
5. 每学年末向学院提交本学年青年教师的情况报告,并包括以下材料:经修改后的教案(讲稿)、青年教师的学年工作总结、对青年教师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答疑和批改作业)及自学情况的综合评述(讲稿和读书报告考核后退还本人)。
六、培养考核
根据考核的时间,分为日常考核、阶段考核和期满考核。
1. 日常考核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导师及青年教师执行导师培养责任制的进程和结果。通过抽查青年教师的备课笔记和带教双方的听课记录、随机听课等形式,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带教双方反馈信息。
2. 阶段考核
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要是看青年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是否能履行教师职责、执行教学规范,教学能力是否明显增强,以便及时掌握带教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3. 期满考核
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考核小组,对导师培养责任制执行期满的青年教师,通过听课、查看教学和教研资料、学生测评等形式,对其课堂教学、教学成绩、学生管理、学生反映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对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师徒双方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学院认为有必要继续培养的,更换带教导师继续带教,然后参加下一年度的考核,直到达到标准;对表现较差的,调离教师岗位。
七、培养组织措施
1. 加强对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度的组织领导,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专门负责,把这项工作做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抓手,落到实处。
2. 副教授以上专任教师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学科建设角度、从事业后继有人的角度出发,积极担任青年教师的教学导师,认真履行职责。学院对每位教学导师在绩效分配中给予津贴补助,对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教学导师,在晋升职务职称、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八、附则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内江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章程》中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规定,参照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生命科学学院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学院院长领导下的负责研究、指导本学院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实施工作的管理、咨询和审议机构。
第三条 教指委应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在遵循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针指导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研究本学院专业发展及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有效指导本学院教学工作。要确保教师在大学教育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听取学生的意见与建议,督促并献计献策,推动本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教指委由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骨干成员组成。
第五条 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院长担任教指委主任委员,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院长直接聘任。
第六条 教指委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熟悉本学院专业建设及教学基本状况;
(三)有参与学院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和精力,并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
第七条 每届教指委任期四年。委员任期内如遇工作变动,委员如不能履行委员职责或有严重不端行为者,教指委全体会议有权中止其聘任,两种情况补充人选由教指委提名推荐,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由院长聘任。
第八条 教指委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人,由学院教学办主任担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教指委职责
(一)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提出的关于教学工作的规划、教学改革措施、教学管理制度,并提出意见;
(三)具体指导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工作;
(四)审议、指导各专业教学实验室设置和建设规划;
(五)审议学院教师申报的各类教改项目、教学团队建设方案、教学成果报奖、提出修改意见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教师参加学校讲课比赛、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参评名单;处理教学事故。
(六)学校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 教指委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开展工作,按规定进行各项指导、审议和监督工作,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
第十二条 教指委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教指委对于需由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重要事项,实行票决制。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要求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且超过应到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的为通过。
第十三条 对教指委的审议结果,当事人如有异议,须在一周内提出复议请求;在复议请求征得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委员同意后,相关事项可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复议。经复议后做出的结论不再复议。
第十四条 教指委工作经费从学院绩效经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指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生命科学学院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试行)
一、院长工作职责
1、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2、主持行政工作主题的党政联席会,决定学院行政重大事项。
3、主持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实施。
4、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工作。
5、主持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制订学院财务预、决算方案、绩效津贴方案、奖励方案和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
7、负责招生就业工作。
8、支持学院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
2、主持党务工作主题的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学院党总支重大事项。
3、负责传达和贯彻上级党政机关有关方针、政策和指导精神。
4、主持召开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问题。
5、领导和组织师生德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6、负责学院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工作,负责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召开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7、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负责学院综合治理工作。
9、指导学院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管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学院课堂教学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课程考核的命题、监考、阅卷、材料管理等工作。
4、协助院长开展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人员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
5、协助院长开展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6、协助院长开展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督导与检查、教学总结等工作。
7、协助院长开展其他工作。
四、分管科研、实验室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全院科研项目和学科团队建设项目等的申报、项目督查等管理工作。
2、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与宣传工作。
3、组织落实学院实验室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工作。
4、组织学院(部)实验室建立、申报、验收和评估工作。协助学校进行实验室清产核资,以及实验室各项管理数据的上报等工作。
5、负责组织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6、负责实验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审核,设备、物品购置计划和报账的审核,严格遵守学校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力求规范、合理。
7、负责组织学院实践教学(校内课程实验教学、专业见习、教育见习、毕业论文)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8、协助院长开展其他工作。
五、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的基本职责
教研室是教学和科研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在学院的教学和科研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教研室主任的基本职责是协助分管教学、科研的院长或副院长搞好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特制定《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二)具体职责
1、教学组织管理
1)每学期开学第1周根据学院的工作计划,主持制订本教研室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计划,编写教研室工作计划日程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学期末做工作小结,学年结束后撰写学年度总结并向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汇报工作,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学办存档。
2)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基本要求,按照学校以及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协助分管教学领导落实教学计划;组织教研室成员讨论和编写教学大纲,选好教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进度,明确一学期的工作目标。
3)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教师教学任务。对现行教学计划有个别修改意见,必须正式报告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在征得同意后再具体实施。每学期末安排落实下学期教师教学任务。
4)建立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除配合学院相关领导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外,还应根据相关要求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性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作为教学档案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教研室主任除自己听课外,每学期还应在教研室内组织1次以上观摩教学或交流教学并进行课后讲评,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和教学情况,总结课堂教学组织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案例,树立典型,大力表扬;对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要指出,并限期改正;对教学认真但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采取帮扶措施,并聘请有经验的教师给予指导;对确实不能胜任教学的教师,要及时向学院提出整改意见。
5)经常性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教师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及教师授课的意见和教师对学生的看法,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和改革办法。
6)制定规范的教学文件管理系统,管理好本教研室的各类教学资料和教学文件。
2、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
1)课程建设是教研室的基本建设,教研室主任应抓好此项工作,结合学院课程建设现状和学科发展方向,制定本教研室课程建设规划,积极配合学院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争创院级、省级精品课程。
2)认真组织好教师搞好期末批卷和学生成绩评定工作。课程考试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从本学期起,使用题库试卷考试。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本室教师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组织编制和审定专业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试题题库及评分标准。期末各门课考试由教学办抽题组织考试。
3)教学改革研究是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手段。教研室主任应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充分讨论和论证,集体申报学校和省上的教改项目。教研室应坚持每月两次教研活动,通过集体备课,开展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特别是实践教学、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3、科学研究
教研室主任带头并组织教研室成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通过集体论证集体决定的方式积极申报院、市、省和国家级的科研基金,开展课题研究。在科研项目研究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形成团队合力,力争发表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
4、学术交流
积极参加院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广泛收集学术界关注、研究的新信息,力争能将研究成果推向校外以扩大我校影响。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的教师要建立考评档案;对教师带回的信息,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5、师资培养
配合学校和本学院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对本教研室教师进修培训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参与对新聘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并向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重点加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6、考评工作
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教学评估和鉴定工作。对教研室教师的工作量审定、年度考评、职务晋升、奖惩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
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核心课程建设、基地建设、团队建设、校企合作工作,在本科专业建设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本专业的规划、建设和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
2、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等。
3、协助组织本专业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本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4、制定专业师资队伍培养计划,组织落实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5、负责本专业的内涵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和完成重点或示范专业建设,组织开展本专业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本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评估工作,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6、跟踪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在教学改革、就业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并根据本专业教学实施情况和专业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建议。
7、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选课总体指导、考研咨询、就业教育与指导,主持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向学院提出本专业的建设与改革建议。
8、及时向学院反映专业的有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9、完成学校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
七、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专业发展方向,负责编制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照教学大纲要求,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教研室主任编制实验教学计划,审核确定实验教学内容,修订实验项目,组织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印制实验报告单,建立健全实验室各类技术档案。
3、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拟定并完善实验室各项工作细则,监督实施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本系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
4、在各教研室提出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计划,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分配和调配工作;负责到货仪器设备的接货、安装验收和登记入库、入帐工作;督促教研室主任管好、用好仪器设备,督促仪器保管员做好帐、卡、物相符工作,督促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5、负责本实验室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考勤工作,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岗位责任制和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做好实绩考核,提出职务职称晋升意见。记载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及时做好实验室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为系主任及实验室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
7、充分发挥实验室功能,经领导批准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协作,利用实验室教学设备进行有偿服务活动。其收益由实验室按有关规定分解,以补偿实验室物质的损耗(60%,上交学校财务科)支付工作人员的劳务费(40%,由实验室支付)。
8、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环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及卫生保洁工作。认真做到组织、督促、检查工作的经常化。
八、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领导完成学校及职能部门布置的工作。
2、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记录以及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3、负责学院工作计划、总结、请示、纪要、通知,有关上报的材料、信函等行政文件的起草、编撰,和学院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工作。
4、负责学院内外协调与沟通工作。
5、负责院内外公文的接收、流转、印发、归档和院办网页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
6、负责来客来访接待工作。
7、负责学院党、政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8、负责办理教师聘任、考核、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资格认定、人员调配等工作。
9、负责考勤、会议记录和值班安排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九、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是院领导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助手,在院长或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是教学、科研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组织者,是学院与校教学、科研管理部门沟通情况、交流信息、联系工作的桥梁。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教学科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执行学校教学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起草、组织实施教学科研管理实施细则。
2、协助学院领导根据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安排。
3、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协助学院院长办理本学院教师停课、调课、教师调整和学生选课的组织、汇总等有关工作。
4、负责本学院教学课程表的编制、送审、修改、印刷、下发等工作。
5、负责每学期的教材征订、教学检查和拟定考试计划、安排监巡考、印发试卷、成绩归档等各种考务工作。
6、负责本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教学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反馈、归档和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工作。
7、具体负责处理本学院与教务处、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的教学相关事宜。
8、参加本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及有关教学活动,负责会议记录、宣传报道;及时了解、汇总、统计有关教学情况,做好教学大事记录。
9、负责本学院学生考试成绩的收交、登记、登录及年级成绩分析等工作,并按时上报教务处。
10、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报到、注册、重修等手续的办理以及毕业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等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休学、退学、转学等学籍变动情况的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11、负责全院的科研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检查与结题验收,搞好项目档案和成果管理工作。
12、负责学院各教研室之间,学院师生之间的教学联系和协调,召开师生座谈会。
13、做好本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2、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实验设备维护与保养,简单设备故障及时处理,确保器材完好可用,做好工作记录。
3、熟悉本学科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按教学计划要求准备实验仪器设备及材料,安装调试投入正常运行。
4、负责所管辖实验室的常规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电教设备、课桌凳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5、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6、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协助有关人员做器材采购工作。
7、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鉴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8、参与建立整理仪器设备帐务及卡片,管理好有关资料及文档,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数据。
9、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实验教学安排,协助教师准备实验和实验完毕整理回收实验用品,保证实验教学和教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
10、接受上级检查;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并努力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
十一、学工办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学生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2、协助总支书记开展班级建设与管理,促成良好学风、班风形成。
3、负责管理、指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布置落实学生工作相关任务和决定。
4、负责管理、指导学院学生会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第二课堂相关活动。
7、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
8、负责做好学院学生奖、勤、助、贷、减、免、补相关工作。
9、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好学生服务、管理、教育工作。
10、完成学校各部门及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带学生的管理工作,对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
2、负责所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学籍管理、特殊群体管理、大学生成长导航、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3、负责针对所带学生详细情况,拟定所带学生教育和培养的方案并组织落实。
4、负责所带学生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与学生家长沟通机制,建立学生沟通网络。
5、负责所带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织建设及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工作。
6、负责学生专升本、自考、成教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毕业班级辅导员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申请入党学生的教育培养和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
8、负责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综合测评、纪律处分等工作,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材料。
9、负责所带学生档案及学生基础信息库管理及各类学生管理相关材料的准备和归档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或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
11、负责所带学生学杂费催缴工作。
12、负责做好所带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及所带学生应急、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和处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领导者,应对全班所有学生负责,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教育;组织好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采取有效方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革命传统、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等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培养良好的道德风貌。
3、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与老师、同学及家长等的关系。
4、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班主任要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常识;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自我认识,自我调节和承受挫折的能力,配合学校作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抓好班级建设。搞好学生日常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等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组织好学年小结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和班级量化考核的工作,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提出建议。
6、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指导和帮助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积极配合专业课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专业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鼓励学生勤奋刻苦学习,树立良好学风。
7、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自主能力和就业技能。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学业进展和思想实际动态,规划和开展系列的主题班会活动,包括经常性的演讲、交流,和每学期2次以上的主题鲜明的班会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三字一话”训练,包括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阶段性的比赛和训练进寝室等多种形式,提高师范技能。
8、指导学生团组织和班委会的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注意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创建良好的班风。
9、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专业实际,帮助学生搞好职业规划、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10、积极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军训、劳动、社会实践调查等活动。
11、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学生寝室与学生谈心交心,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好安全稳定宣讲和检查,抓好“星级文明寝室”和“党员示范寝室”等寝室文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学生美化校园环境。
12、完成好学校和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3、每学期第一周写出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写出工作总结,参与交流。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以下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含实验教学)规范
第一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之前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制定课程授课计划进度表,并严格按照审批的授课计划进度表行课。
第二条 备课是上好一堂课的前提,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备课要求:
1、提倡集体备课。
2、备课要求做到“四备”,即备大纲(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重点研究教学方法改革。
3、教案编写要符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教学内容的选择应注重学科前沿性、应用性和职业指向性,教案环节要齐全,要求包括:授课时间、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学生学法、教学过程设计和教学反思等。
4、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除备好实验课教案、课件外,还需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指导学生提前熟悉和掌握仪器设备的特性、操作规程,熟悉实验内容,制定实验方案,指导学生做好实验相关试剂、材料、用具等的准备。
第三条 上课。要求:
1、提前五分钟达到教室等候上课,准时上、下课,上课期间不得无故擅自离开课堂。
2、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上课时需带上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进度表、教材、授课教案、课件、学生名册。
3、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进度表上课,禁止出现丢课现象。
4、严格按照课程表授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调(停、代、补)课,需严格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调(停、代、补)课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根据课程目标,主要针对课程内容中重、难点内容进行讲解;注重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理论联系实践;注重启发式教学,提倡师生互动、教学做统一;注重关注学生终身发展、知识运用和多学科渗透。
6、认真组织教学,加强课堂教学纪律考核,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7、用普通话授课,教学语言精练、生动、通俗易懂,板书简洁清晰,熟练运用多媒体及教具。
8、教师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行要规范、文明;课堂上严禁吸烟,严禁接打电话,严禁体罚、讽刺、侮辱学生。
第四条 作业布置与批改。注重过程评价,根据课程目标和教学重难点,精选课内外作业;2学分课程要求至少布置作业4次,2学分以上课程每增加1学分,至少增加1次作业;教师必须认真批改作业,记录作业中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及时讲评和认真辅导;作业成绩作为平时成绩计入课程成绩,且学期末每门课程需向教学办提交平时成绩册及支撑材料(每次作业提交全批全改材料5份)。
第五条 考核与评价。
1、倡导技能操作、调研报告、课程论文、单元检测等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内容向综合性转变,成绩评定向全面性转变。
2、命题。根据考试大纲命题,难度适中,题量适当,覆盖面广,区分度高,题型多样,分值分配合理;试题表述准确简明,卷面规范项目齐全;试卷分A、B卷,A、B卷要求题型、题量和难度要一致,且重复率不超过10%;每套试题均有详细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并标明得分点和综合评分标准。
3、审题。试卷需经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审题人签名须手签;审题时需同时审核A、B卷及其参考答案。
4、阅卷评分。一律采用红笔阅卷;实行流水阅卷,阅后交叉检查并签名;客观题正确者在答题对应位置划“√”,错误者或未作答者在答题对应位置划“×”,在大题题号前给出大题总分;主观题按参考答案给分点给分,在小题题号前给出小题总分,大题题号前给出大题总分;阅卷时改判和改分需阅卷教师亲笔签名。
5、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命题和阅卷参照《生科院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6、严格考核平时成绩(包括实验、作业、课堂学习、平时测验等),平时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成绩,且需提交平时成绩册原件和支撑材料。
7、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收集试卷档案材料,并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试卷分析和成绩分析,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教学改进措施。
二、实践教学管理
(一)试讲
第一条 遴选教学经验丰富教师担任学生试讲指导工作,试讲指导分小组进行。指导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案和说课稿撰写、课件制作、教学技能与方法、教学过程等。
第二条 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讲课参考标准》、《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说课参考标准》评定试讲、说课成绩。
第三条 由学院领导、学科教学法教师和生物学教法中心教师组成试讲验收考评小组,负责进行试讲验收工作。
第四条 试讲工作结束后,由学科教学法教师对试讲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试讲安排、验收方案、总结、试讲成绩册及学生教案、说课稿、课件等材料收集存档。
(二)专业见习和实训
第一条 由教研室集体制定专业见习和实训方案,明确专业见习和实训的内容、目标和要求。
第二条 由学院选派相关专业或具有行业背景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专业见习和实训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总结工作。
第三条 见习和实训前由指导教师组织召开见习和实训学生动员会,重点讲解专业见习和实训的内容、目标、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第四条 见习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认真做好见习和实训过程管理和指导工作,如: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巡视,认真检查学生的见习和实训日志,指导学生完成见习和实训报告,加强与见习和实训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学生见习和实训过程的考勤和成绩考评等。
第五条 见习和实训结束,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见习和实训报告,以及见习和实训期间的表现,客观、公正的进行见习和实训成绩的评定,完成见习和实训总结,并将见习和实训方案、指导过程材料、学生成绩册和见习和实训总结材料收集存档。
(三)专业实习
第一条 为保证专业实习质量,专业实习由学校(师范专业)或学院(非师范专业)统一安排到实习基地实习。
第二条 由教研室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专业实习方案,明确专业实习的内容、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 专业见习实行双导师制,即由学院选派相关专业或有行业背景的校内教师和聘任见习单位的技术骨干分别担任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前的调研、实习准备、实习过程管理、实习总结,以及与实习单位间的协调工作。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过程的指导工作。
第四条 实习前由校内指导教师组织召开实习学生动员会,重点讲解专业实习的内容、目标、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第五条 实习过程中,校内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实习过程管理和指导工作,如:加强巡视,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时时关注实习学生的工作、生活、健康状况、出行及思想状况等, 保证安全;指导实习学生做好实习日志,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加强与校外指导教师的交流与沟通,共同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向学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认真做好学生实习过程的考勤和成绩考评等。
第六条 实习结束,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根据学生的实习总结报告,以及实习期间的表现,客观、公正的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完成实习总结,并将实习方案、指导过程材料、学生成绩册、实习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收集存档。
(四)教育研习
第一条 由学科教学论教师担任教育研习指导教师,并制定教育研习方案,确定教育研习内容、目标。
第二条 研习准备。召开研习培训会,邀请基础教育一线专家举办专题讲座,与学生进行现场交流,使学生明确研习的目标、要求和安排,熟悉教育研究方法,掌握研习原理。
第三条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研习方案和开展研习。指导学生针对课标与教材、教材与课型、学情与教法、教学改革等教育研究领域选择研习内容,制定研习方案,开展研习,并完成研习报告。
第四条 研习总结。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研习报告的情况进行研习成绩的评定,并形成研习总结材料,同时,完成教育研习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级层面主要负责制定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性文件及操作规范、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管理、毕业论文质量的抽查评估等,二级学院负责根据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性文件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拟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毕业论文工作,做好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审定毕业论文成绩等。
第二条 严格实施毕业论文过程化管理。按照学校教务处统一要求,在指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实验和论文写作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和总结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 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毕业论文指导能力,鼓励校外实习基地教师或技术骨干与校内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论文。
第四条 题目申报与审核。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论文题目申报,教研室对申报题目进行审核。
第五条 选题。毕业论文选题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与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体现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与提高,难度和份量适当,一人一题。
第六条 毕业论文指导。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指导学生根据毕业论文任务书,设计实验方案,撰写并审核开题报告;检查和指导学生工作进度和质量,撰写毕业论文;指导学生准备毕业论文答辩;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论文质量等形成毕业论文评定意见,评定成绩。
第七条 答辩。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学生应网上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并进行毕业论文检测,检测结果重复率应控制在 30%以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把毕业论文质量关,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价标准》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进行审阅和评阅,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并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程序包括学生报告毕业论文主要内容、答辩小组提问两个环节,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和答辩情况写出答辩意见,评定答辩成绩,并当场给出答辩成绩。
第八条 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权重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 4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 2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 40%,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取整)计分,成绩经答辩委员会核定后向学生公布。
第九条 档案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收集并审核毕业论文定稿、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手册等档案材料,交学院统一归档保存。
三、教学常规检查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贯穿教学的全过程。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包括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包括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教学中期检查、常态化教学运行检查和期末工作检查)、实践教学工作检查、领导和教指委听课、学生评教等。
第一条 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时间为开学第一周,检查内容包括该学期各门课程教学计划、教案和课件的准备情况,要求课程教学计划必须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教案准备要求备大纲、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重点研究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要体现学科前沿性、应用性和职业指向性。
第二条 教学中期检查。教学中期检查于每学期期中(10-11周)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研室共同承担,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风学风、作业和实验报告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以及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 常态化教学运行检查。组建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组成的教学运行检查小组,通过看课的形式,对学院承担的所有课程(含实验教学)的教学运行情况实行全覆盖式检查,检查重点是教师教学准备和上课情况、课堂教学管理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保障情况。
第四条 期末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中期检查整改情况,期末考试和试卷档案整理情况、毕业论文档案材料、平时成绩和实践教学档案材料和教研室活动材料。试卷、毕业论文检查包括教研室自查和学院抽查两个环节。教研室自查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全体教师对该学期的试卷、毕业论文材料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改。学院抽查是在教研室自查的基础上抽取20%左右的试卷、毕业论文材料进行检查。
第五条 实践教学工作检查。包括实验教学(课程实验和实验课程)和各类实习等的检查。实验教学检查由学院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运行和维护、实验开设情况和实验教学效果等进行集中检查。实习检查由学院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对实习生在实习岗位的表现、实习内容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还对专业人才需求、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环节与实习单位的结合程度等方面的进行调研,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六条 领导和教指委听课。学院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听课任务,填写听课记录表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量表,对教师的授课质量作出客观评价并在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成员每人每年对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1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量表,且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教学办主任负责听课记录的汇总和统计工作。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应尽快妥善解决或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学院每年年终汇总的教指委听课评价作为学院教师评职晋级和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学生评教。学院每学期第5-6周、第15-16周组织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评教量表》对该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教结果进行全院通报,并对学生评教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为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学院把第15-16周进行的学生评教情况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 学院开展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后将形成检查报告和整改建议,向全院通报,并督促整改。
第九条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学工作检查,及时处理或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学生信息员和教师反馈意见。
四、教研室工作管理
教研室是按照专业设置的基层教学研究组织,教研室教学业务管理是教学管理的基础环节。
第一条 学院所有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均应编入相应教研室,参加教研活动。
第二条 教研室在学院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牵头开展工作。
第三条 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根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组织相关的教学活动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
第四条 教研室工作职责。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组织开展人才培养调研,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执行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制订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编制教学计划进度表、撰写教案,做好试题(卷)库建设工作,组织教学观摩、公开课等教学研讨活动等。
3、构建课程团队,按照校院二级对课程建设和教师教学质量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各个教学环节的检查以及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并做好教学信息反馈,总结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对学科专业发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进行探索,申报教研课题和教改项目,并做好成果推广工作。
5、组织教材建设工作,选用或自编高质量的教材。做好教学资料、仪器设备等的建设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并提高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
6、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要求,组织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研究,编制科研计划,申报科研课题。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7、在学校、教学单位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制定本室师资培养计划。做好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8、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主题的教学研究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理论、教研科研、教学改革、教书育人情况等研究与交流活动;分别于期初、期中、期末召开教研室工作会议,研讨和处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开展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根据学院安排,进行专项检查、专业评估等工作。
10、教学档案建设。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相关办法,收集、整理、保存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教研活动材料,教学工作检查、评估、考核的材料,教学资料和仪器设备建设、教学辅助工作等方面的材料。
第五条 教研室工作考核。每年年终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研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建设特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和教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开展情况、教研室主任履职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运行情况、课程考核管理情况、教研室档案建设情况、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等。
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为促进学院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学院从项目的谋划、申报、推荐、实施、推广和成果申报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
第一条 教研和教改项目的谋划。学院根据各专业发展需要,组织专业教研室,于每年年初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计划工作。
第二条 项目申报。由各专业教研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以及年初制定的项目计划,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三条 项目审议和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申报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建设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推荐意见,并向学校推荐。
第四条 项目管理。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项目质量,学院协助项目归口部门开展项目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并为项目的开展提供条件保障。
第五条 项目成果推广和报奖。对项目成果,学院根据《生命科学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并在相关专业进行推广。对成效显著的项目成果,经推广实施后,由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调(停、代、补)课》的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确保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根据教务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内江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调(停、代、补)课》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1、调课指教师因故不能在原定时间(以发布的课程表为准)授课而需另行安排的课程。遇全校性活动或假日调休等由教务处或学校发文安排另行授课的课程,或因天气、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按计划实施的教学活动,不视为调课。
2、停课是指按教学计划排入课表的课程,教师无故停止,致使计划学时减少的情况。
3、代课指原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而安排其他教师代其上课。
4、补课是指因调课造成的缺课,或者因节假日、运动会、大型活动等原因停课造成学时不足,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的课程。
第二条 认定条件
1、调课条件:课表一经公布,在全院教学实施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教师生病或其他重要事务不能上课的,须办理调课手续,报请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
2、停课条件: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均不得随意停课。因教师特殊原因需停课时,须办理停课手续,报请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可停课。停课造成的课程内容的减少须补课。法定节假日停课或遇全校性活动由学校或教务处通知的停课不用办理停课手续,但减少的授课内容需要设法补上。补课时需要填写补课申请表,报请学院备案。
3、代课条件:课表制定并下发后,一般不得更换任课教师,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要更换时,须办理代课申请手续,由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代课教师必须是从事过该门课程的讲授、熟悉相关讲授内容,能够顶替原任课教师按课程表计划完成任务,其任课能力和资格得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认可。
4、补课条件:由调课、停课等造成缺课减少教学时数的课程,须办理补课申请手续,报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调(停、代、补)课要求
1、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2、调课原则上优先考虑以代课方式处理;
3、必修课原则上不调至晚上;
4、一周多次的课程,两次课之间须至少间隔一天;
5、一门课程调整后原则上周学时不得超过6学时;
6、通识课程原则上不调课,确需调整的以代课方式处理。
第四条 办理程序
1、非紧急情况下的办理程序
(1)教师申请调(停、代、补)课时,须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教师调课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证(说)明材料;
(2)若采取代课方式处理,须由代课教师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
(3)开课单位对调课申请表及证(说)明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
(4)教师本人或其所在教学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说)明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
(5)由申请教师负责通知上课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及开课单位调整后的授课时间和地点。
2、紧急情况下的办理程序
教师因为突然生病、家中急事或其它客观紧急事由,来不及提前办理申请,可按照紧急情况下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办理程序为:
(1)教师因客观紧急情况必须申请当天停课的,先以口头方式告知开课单位教学管理人员;
(2)开课单位教学管理人员以口头方式通知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并及时备案;
(3)由开课教学单位负责通知上课学生;
(4)教师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应手续。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生命科学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对于促进优良教风、学风、考风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课程考核管理,使课程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成绩评价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教字[2014]13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形式
倡导技能操作、调研报告、课程论文、单元检测等形成性评价与期末考试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内容向综合性转变,成绩评定向全面性转变。
二、期末考核命题要求
1、根据考试大纲命题,难度适中,题量适当,覆盖面广,区分度高,题型多样,分值分配合理;
2、试题表述准确简明,卷面规范,项目齐全;
3、试卷分A、B卷,A、B卷要求题型、题量和难度要一致,且重复率不超过10%;
4、每套试题均有详细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并标明得分点和综合评分标准。
三、审题要求
试卷需经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审题人签名须手签;审题时需同时审核A、B卷及其参考答案。
四、试卷评阅标准
1、一律采用红笔阅卷;
2、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3、实行流水阅卷,阅后交叉检查并签名;
4、客观题正确者在答题对应位置划“√”,错误者或未作答者在答题对应位置划“×”,在大题题号前给出大题总分;
5、主观题按参考答案给分点给分,在小题题号前给出小题总分,大题题号前给出大题总分;
6、阅卷时改判和改分需阅卷教师亲笔签名。
五、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试卷命题和阅卷参照《生科院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严格平时成绩(包括实验、作业、课堂学习、平时测验等)管理。含课带实验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不超过总成绩的40%,纯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平时成绩占比不超过总成绩的30%,进行课程评价改革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若超过以上标准,须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批准;期末需提交平时成绩册和平时成绩支撑材料,且平时成绩需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向学生公开。
七、课程考核材料管理
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收集试卷档案材料,并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试卷分析和成绩分析,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教学改进措施。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以论文形式考试的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论文形式考核的申请
如果课程大纲、考纲中对课程的考核方式明确为论文形式考核的,不需申请。如果课程大纲、考纲中对课程的考核方式未明确为论文形式考核的,需向教务处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以论文形式考核。
第二条 试卷和评分标准
试题必须命制在教务处统一的试卷模板上,并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用于考试。最好出A、B卷。试卷内容应包括试题和写作各环节的要求及分值。见附件一:论文形式考核试卷模板。
第三条 评阅
按照试题中写作各环节的要求及对应给分项进行评阅。要求在论文相应位置给出该项得分,并将各项得分填入试卷评分栏,然后算出总分并签名。
第四条 试卷归档材料及要求
试卷归档材料包括:空白试卷、学生试卷、学生成绩册、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表,有平时成绩的需提交平时成绩册和支撑材料。
要求:(1)每位学生的答题卷需订/贴在试卷上,所有学生试卷按照开课班级花名册顺序装订成册;(2)学生成绩册和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表为通过教务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后打印的,手写无效;(3)所有归档材料装入《内江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资料袋》保存;(4)学生成绩册、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表及资料袋上信息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评教量表
为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水平,给同学们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此表中的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对应题号后的得分处给出你的评分,并恳请你在表中意见建议处填上你的意见和建议。
此表为匿名填写,所有问题对你无任何影响,请如实填写,谢谢合作。
任课教师: 任教课程:
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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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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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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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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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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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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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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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课表规定时间上课,不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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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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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学生,注意引导学生专业与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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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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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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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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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合理、正确、系统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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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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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学生实际,体现专业性和职业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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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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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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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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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普通话教学,表达清晰,不照本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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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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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制作(或板书)规范认真(实验教师示范操作准确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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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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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得当,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气氛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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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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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效把握教学秩序,课堂管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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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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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根据教学要求合理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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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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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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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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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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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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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学生了解行业前沿动态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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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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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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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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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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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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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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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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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教学运行检查执行方案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是促进课堂教学规范、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管理方式。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教学中心地位,持续改善课堂教学常规及相关保障条件,根据学校《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齐泽民
副组长:黄作喜 谢碧文 张志勇 覃川杰
成 员:杨晓丽 李锐 张楠 陈发军 李清敏
教学运行检查组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科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和学工办主任构成。
二、工作任务
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督查要点》(附件一)开展学院的教学运行检查工作,并如实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教学运行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
三、教学运行检查时间安排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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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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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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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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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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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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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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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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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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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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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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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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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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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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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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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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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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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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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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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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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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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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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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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作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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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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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教学运行检查组
2018年3月19日
附件一:内江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督查要点
附件二:教学运行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一:内江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督查要点
常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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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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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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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课表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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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候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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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学生没有提前进教室;②候课时间在教室里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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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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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次散乱,前三排空位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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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上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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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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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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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师未带足六大件(教材、教案、课件、授课计划进度表、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和学生名册),师生未互相问好,或精神不振;②较多学生未带教材和笔记本;③教室后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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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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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没有使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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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稿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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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本宣科(如教师长时间照着教案、书本或PPT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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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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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学生打瞌睡;②学生玩手机;③教师接打电话、玩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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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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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课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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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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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施、设备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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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教学运行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级学院(盖章):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1、熟悉所担任实验项目的实验教学大纲、理论课程和实验教材,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包括教案、实验物品及仪器设备检查等)。
2、掌握所承担实验项目的仪器,设备技术状况和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和排除一般故障。
3、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未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
4、严密组织实验过程,实验中认真巡查学生操作情况,及时给学生以引导和启发,认真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态度和纪律情况,要求学生完成规定的实验项目。
5、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做好实验成绩的考核和记载;对不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对抄袭他人者,应严肃查处。
6、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改进实验教学内容和手段,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学生实验守则
1、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安静,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喧哗、吸烟、吃零食和随地吐痰;如有违犯,指导教师有权教育其改正,情节严重者可终止其实验。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内容、步骤、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目的、步骤和方法。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实验开始前对仪器、设备状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老师讲解,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行实验。
3、实验时应集中精神,认真观察,做好实验,如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养成独立思考习惯,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实际动手的能力。实验记录须经实验指导教师签字认可。不得抄袭别人的实验记录。
4、爱护实验仪器,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特别要注意谨慎处理各种危险物品,确保危险品存放安全。实验中如发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服从教师和实验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内江师范学院相关文件处理。
6、实验完毕,须将原始记录交教师检查,签字后,按规定清扫场地、清洗实验器皿、断电、关水、关气、整理仪器、设备,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 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师生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优化学院实验教学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第三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专职管理员为小组成员,从“安全保卫、资产管理、教学运行”等方面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宏观监控,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确保实验室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2、实验室管理员职责: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实验教学任务顺利进行;负责实验室常规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核查,督促实验人员做好运行过程登记。
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办法
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3、实验室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五关(关门、窗,水、电、气)、一查(查仪器设备)。
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搬离实验室。
6、对于有规定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登记。
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实验室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制度
1、根据学院各实验室情况制定相应的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4、每个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8、实验工作结束后,实验人员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
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渣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燃、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2、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管理,借用钥匙需要如实登记,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13、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14、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罚有关人员绩效奖励,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第六条 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申购。 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操作指导手册。仪器设备的使用者每次使用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月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 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实验室管理员处集中处置。
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实验室卫生工作制度
1、实验室卫生管理实行实验室专人负责制,实验室负责人有权督促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做好卫生工作。
2、实验室开展的各项教学科研工作必须保持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3、实验指导教师切实履行职责,要求每次实验完毕必须安排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无尘土,清理垃圾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4、实验室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学生进入实验室操作时按相关规定穿着实验服。
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试剂药品归入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第九条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四、实验室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1、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或丢失的要进行赔偿。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责任人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师院发〔2014〕34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行政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师院发〔2014〕3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赔偿。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属责任事故,当事人应予赔偿:
(1)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造成设备器材严重损失或丢失;
(2)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
(3)未经批准,擅自外借造成的损失;
(4)故意损坏造成的损失;
(5)在工作、实验场所嬉戏打闹造成的损失;
(6)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式或两用性(民用性强)设备器材丢失。
3、损坏设备器材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于赔偿:
(1)按照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确属难以避免引起的损失;
(2)因设备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长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或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设备器材,试行新实验操作并采取预防措施,不能避免的损坏;
(4)由于其它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的意外损失。
4、赔偿标准按《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修订)》第四条执行。
5、设备维修应遵循校内自修和校外修理相结合的原则。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对所使用、管理设备进行定期维保,自行维修一般性故障,维保维修材料经费由维修费开支。
6、仪器设备的校外修理,由使用单位填写维修申报单,国资处维修科负责安排维修。维修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在维修申报单上详细注明损坏部件的名称、数量、维修工时,并附上维修更换的配件、材料清单及报价,国资处维修科对配件、材料、工时的报价进行审核,定期统一结算,经费在维修费内开支。单次维修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报学校监审处并接受监督。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是指高精度、高价值及贵重、稀缺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单价(单台套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及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二条 贵重仪器设备实行分级管理。贵重仪器设备由所在部门具体负责管理,由国资处负责对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使用率、投资效益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三条 贵重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如何,均属学校固定资产。通用的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要向全校开放使用,5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共享。
第四条 凡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教研室或重点实验室填写大型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单台(套)价格大于10万的设备需要另外提供大型设备购置选型论证报告)。
第五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保管、发放、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由国有资产处和学院共同负责,必要时由相关专业的教师或技术人员配合执行。
第六条 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专人管理,负责指导操作,检查校验、维护保养等工作。其他人员必须先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仪器。每台贵重仪器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使用注意事项,并摆放在醒目位置,若擅自或违犯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造成损坏或精度、性能下降,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发生。若发生故障,专职技术人员不能排除,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组织维修,填写使用记录及维修记录,详细记载使用及维修情况。
第八条 贵重仪器设备以“立足教学,服务科研”为原则,并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协作,开展对外技术服务,按学院规定办理手续,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设备占有单位根据设备原值、折旧年限、年额定机时、设备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
第九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计划无条件优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并免收费用。
第十条 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借出及拆改解体使用。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须经设备所在单位同意,国有资产处同意并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第十一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考核规定。
1、大型仪器设备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贵重仪器设备在购买时已进行过充分论证,因此安装后必须体现设备的预期效益。每学年度,实验室按照学校的要求填报《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对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仪器设备必须定期开机运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设备具体负责人每月至少开机运行一次以上,并做好运行情况登记。对半年内不调试,一年内不使用及利用率很低的贵重仪器设备,将查明原因,追究设备负责人责任。
3、对造成贵重仪器设备严重损坏者,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贵重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规定:
1、凡因技术落后,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贵重仪器设备,要根据《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损报废。
2、凡需报损报废的贵重仪器设备由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到国资处,由国资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3、已同意报废的贵重仪器应由国资处统一处理,各实验室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体系(试行)
按照学校“以发展为中心,教学做统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做好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既能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与独立工作能力,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等综合素质,更能彰显专业特色和办学硬实力,为实现生命科学学院“十三五”规划中“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学院”,及适应国家即将施行的“专业+学校”招生变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我院积极谋划,采取系列举措,构建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体系。
一、领导机构和辅导队伍建设
1、成立“生命科学学院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下称指导委员会),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暂由书记代理),副组长:齐泽民、黄作喜,组员:谢碧文、张志勇、覃川杰、陈发军、张楠、李锐、李清敏,提高学科竞赛的服务水平。
2、立足长远,培养生命科学学院学科竞赛的专业化辅导队伍,每个专业培养1-2名辅导学科竞赛的负责教师,重点开展学科竞赛的辅导工作。
3、学科竞赛负责人每年参加国内相关的培训会议或参赛交流1-2次,提高辅导竞赛的专业能力。相关费用从学院教学建设经费中列支。
二、竞赛服务
(一)宣传激励
1、从入学教育抓起,做早做好。将学科竞赛纳入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列出专门课时,由学工办主任主讲,开展学科竞赛的启蒙教育。
2、从大一开始,各班将“学科竞赛主题班会”列入班主任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深入鼓动、激励学生参赛。
3、每年选派1-2名教师、10-15名学生随团队参赛,现场体验,了解高级别奖项的评奖要求,经费在学院学生活动费或教学建设经费中列支。
4、学工办每年组织1次学科竞赛专场交流会,邀请竞赛组织机构、优秀获奖者、学校或学院领导进行专门辅导交流。
5、学业导师、专业教师做好经常性动员,辅导员、班主任做好重点项目的个别动员。
(二)项目储备、推荐
1、建立《大学生学科竞赛储备项目清单》,由学工办提供大学生创新项目(含大挑、生命之星、生物与环境、大学生科研项目)和创业项目(含小挑、互联网+)等,由分管科研副院长提供大三大四毕业论文项目、教师科研子项目,分类整理,储备参赛项目基数。
2、由学工办根据每类竞赛的申报指南,组织学生申报,对重点项目指定学生和指导教师申报;申报书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基本要求,立题大气、接地气,内容实在,突出成果、专项技术和推广价值等重点内容,格式规范、审签完备。
3、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要求,充分讨论,投票推荐申报项目;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确定重点孵化和包装的项目。
(三)重点项目孵化
1、由指导委员会指定指导教师团队,着力打磨和包装重点项目;提出获奖级别的目标要求。
2、由指导教师团队开展项目前期孵化、关键环节突破、项目材料准备、预备答辩、选手着装等全程辅导,精心打磨和包装。
3、必要时聘请校内、外专家审查。经费在学院教学建设经费中列支。
4、学院对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给予1000元/项的工作补贴、3000元/项的奖励,参与项目孵化过程的学工系统相关教师、班主任,作为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参与工作补贴的分配。其余参赛项目参照《生命科学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暂行)》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奖励。
三、相关事宜,由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和做出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生命科学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试行)
促进毕业生就业是《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对每位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是应尽义务之一。近年来生命科学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面临新的挑战,有的专业的对口就业率远低于临界线,有可能危及专业招生和健康持续发展。我院本着“搞好毕业生就业服务,为学院谋发展”的原则,全员参与,拟采取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服务、市场开拓与服务、制定目标任务、绩效奖励政策等,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我院毕业生能学以致用、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下称“指导委员会”)。组长:黄作喜,副组长:齐泽民;组员:谢碧文、张志勇、覃川杰、陈发军、张楠、李锐、李清敏。
2、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至少2次就业服务工作专题讨论会;平时指导和推动全院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二、就业服务信息化
1、学院主页开辟就业工作网站,专门承载就业政策、信息发布,以及相关交流与互动。
2、建立学院就业工作微信群,并与学校就业工作群联网,学工办主任为群主,将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辅导员、班主任、全体毕业生纳入群平台,开展信息化管理。
3、各班设立就业信息员,保持就业信息畅通、及时、全覆盖。
4、学工办开展以专业为单位、以月为进程的就业进度统计,实时在学院就业工作网站发布。
三、就业服务
1、就业市场开拓
(1)全员动员,多方拓展就业渠道。每年水产养殖学教研室负责引入5个以上、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教研室分别引入3个以上的优秀用人单位来校招聘。
(2)各专业加强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建设,逐步形成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水产养殖学三个专业的实习就业一体化核心基地群。生物技术、水产养殖学专业切实加强大型高科技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吸纳更多的女生进入分析检测等岗位就业,每个基地建成后奖励1000元。
(3)鼓励教师走出去、广泛进行就业宣传、洽谈,报销符合学校财务制度,在学院招生就业经费或办公经费中列支。
(4)鼓励教师推荐毕业生就业,将推荐并已录用的学生姓名、班级、录用单位和岗位等情况及时报学工办备案,年终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兑现奖励,推荐女生就业1名折算为2名。
2、就业服务工作
(1)选派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担任“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派学工办教师担任“就业指导”课程,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思想工作。
(2)编印《生命科学学院就业服务指南》,指导毕业生做好就业的准备工作。
(3)学工办组织召开年级和各班的毕业生专题就业动员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就业形势、政策、策略宣讲。
(4)指导委员会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指导毕业生撰写和针对性包装自荐书,切实提高大学生自荐书质量。
(5)学工办每年举办2-3次毕业生“择业、就业、创业、事业”座谈会,包括用人单位招聘策略、招就处经验指导、优秀毕业生就业经验分享、创业体会、应试技巧、形象包装等,提高应聘成功率。
(6)学工办举办“女生就业”专题辅导,围绕女生就业做好引导。
(7)学工办组织开展就业困难学生的专项指导工作,严格审查、精准发放就业困难专项补助金,协调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就业目标与奖励政策
1、就业目标
依据前三届生命科学学院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的相关数据,拟定三个教研室当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指标。
生物科学教研室: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达35%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对口就业率达85%以上。
生物技术教研室: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达15%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对口就业率达70%以上。
水产养殖教研室: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达15%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对口就业率达58%以上。
2、就业奖励
(1)就业工作指标的考核以教研室为单位,纳入《生命科学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中的“院务工作津贴发放暂行办法”,以年终述职的方式、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考评,分为“合格”、“不合格”等级。
(2)大型高科技实习就业基地、推荐女生就业等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五、相关事宜,由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和做出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生科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草案)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我校的反馈意见中,指出我校在教风、学风和课堂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严重。生科学院领导班子虚心接受巡视组的意见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的布置,立即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制订调研和相应的整改措施,力求端正教风、转变学风,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领导看课、听课,任课教师反馈和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学院教风、学风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发现我院师生在教风和学风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表现严重,更多的问题集中暴露在课堂教学环节,急需整改提高。
一、学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太明确,学习动机欠缺。有的学生缺乏人生事业规划,只有短期学业目标,有的学生甚至近期规划都没有,存在“混毕业”的倾向。
2、部分学生专业情感淡薄,学习动力不足,采取应付学业的态度,高职生源表现较为突出。
3、部分学生学习兴趣不浓,用功不够,认为学非所用,学多学少、学好学坏一个样。高职生源表现更为突出。
4、课堂教学中的问题突出
1)踩点上课和迟到现象突出。不少学生抱有“上课只要人去就行,迟到一点无所谓”的观念。较多学生直接卡着上课时间进课堂,迟到现象经常发生。
2)课堂秩序问题突出。部分学生上课耍微信、打游戏、戴耳塞看视频、听音乐等;有的学生带食物进教室,在课堂上随意进食;有的学生上课打瞌睡或摆谈与课堂无关的内容。课堂纪律秩序亟待整顿。
3)实验课出勤存在问题。有的学生利用分组实验钻空子,采取与其他同学调换实验时间的办法逃课。
4)通识选修课问题严重。很多学生都把选修课视为拿学分的途径,缺课、迟到、早退等现象普遍;存在空手上课情况;课堂秩序更需要规范。有学生反映还有代课、代考现象。
5、学习主动性不强,课余时间学习不够,学习氛围不浓。除老师安排的任务外,主动学习与钻研、实验与探究的情况少,睡觉、打游戏、看韩剧、逛街的情况较多。
二、教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教师、甚至领导认为“生科学院的学风还不错”,“公共课老师对生科院学生评价还不错”,这一认识产生了一定的误导作用。
2、部分教师存在重视科研、轻视教学的思想。
3、少数教师课前准备不足,课堂上有应付现象。
4、新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尚待提升,照本宣科情况较突出,结合生产、生活进行技能传授的能力不强。
5、学院领导和教研室对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落实不够,有些教学检查制度未长期坚持。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的主要措施
学风是教风的风向标,教风主导学风,教学管理是良好学风形成的保障,只有教、学、管三管齐下才能收到实效,切实端正教风、转变学风,提高课堂教学和整体育人质量。
(一)科学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彰显培养目标的旗帜引领作用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必须紧密结合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培养学有所长和能适应行业发展的应用技能型人才为指导思想,专业的办学方向明确、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才能使学生明白“学什么?为什么学?学了干什么?”,从而明确学习动机、牢固专业情感、增强学习动力和探索进取的热情。
为此,生科学院组织三个专业教研室积极进行2015级、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力争打造出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准确、课程群的技能特征更显著的人才培养方案,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做好分类、分层、分级教学,针对性开展个性化教育,满足学生学习兴趣
一是在人才培养方案层面做好分类、分层、分级教学的规划设计。二是做好大一生物科学及水产养殖和生物技术专业学生的分流,使学生进入自己“喜欢”的专业。三是鼓励学生考研和加强考研辅导,培养学术兴趣和学术型人才。四是大力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应用技能和应用型人才。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转变观念、端正教风。二是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多方物色相关师资,特别是生物技术和水产养殖专业有企业背景的高级职称师资,增强教学与生产实际的结合度,满足培养学生应用技能的需要。三是加大师资送培力度,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培养和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教育技能、教学技能,为提高授课质量打下基础。四是加强教师师范技能的培养,继续强化传帮带,实行“一帮一”,对教师授课技能弱点“定点清除”,提高授课水平。五是加强教改力度,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授课质量。
(四)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精心组织课堂教学
一是要求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认真备课,教案、课件齐全,实验课的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准备妥当;二是要求教师上课情绪饱满、课堂组织有序、课堂内容具有职业指向性、学生学有所用;三是要求教师落实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四是要求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制度和维护课堂秩序,并将学生出勤与学籍管理挂钩,学生上课纪律与平时成绩挂钩。由各教研室进行经常性的听课、看课,抽查教案、课件、作业、实验报告等,由辅导员、班主任深入课堂看课掌握课堂上学生学习状况,由学院领导抽查听课、看课、作业批改等,强化课堂教学过程管理,以高质量的授课促进学生学习。(附件:教学检查及看课制度)
(五)全面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学生转变学习观念
一是深入开展专业思想教育,建立专业情感。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方案及专业发展前景、学习要求、就业方向等。班主任、学业导师、专业教师等进行经常性的专业思想教育。
二是做好高职生的学习习惯教育。一些高职生将中学阶段的习惯带入大学,思想、学习和习惯方面还有不少差距,针对性地开展高职生的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已是当务之急。重点通过主题班会、学业导师辅导、班导生引导、学生会帮扶、典型交流等形式,促进高职生群体风貌的整体提升。
三是发挥党、团、学组织的示范带动与监督作用。已责成学生会从学生层面抓学风转变,坚持课堂考勤制度及搞好学情分析与汇报;以党团员深入学生,搞好后进学生(含高职生)的帮扶,并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大力推动考研和创新创业活动,带动学风转变
继续做好考研这一传统优势工作。我院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考研工作,主要措施:
1、宣传与动员。班主任分班动员、学业导师动员、考研经验专场交流、考研机构专场交流、在读研究生(博士)回校宣讲、毕业生考研动员大会、学院领导专项动员、高职生考研专场动员及经常性的个别动员相结合,稳定考研基数。
2、报考咨询服务。建立考研学生录取去向数据库供报考参考;发挥学业导师和其他专业教师的积极作用,尽力做好报考咨询。
3、加强辅导。按考研课程组建辅导教师团队;每周排定考研辅导教师值班表;教师协助收集考研资料;上届考研资料留存下届学生使用。
4、临考指导。考前召开考生座谈交流会,为考生排忧解难;发放牛奶等安慰考生;考试政策和注意事项宣讲;指定辅导员全程护航考研。
5、推荐录取。专业教师广泛参与推荐学生录取或转录;委派教师到学生转专业较为集中的单位进行拜访。
6、面试指导。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做专场考研面试辅导,分析面试技巧;组织英语能力强的教师做面试英语辅导;指定专业教师对面试中考试课程的辅导。
7、研究生回访。指派教师到研究生集中的单位回访学生和导师。了解送培研究生在学业基础、技能与表现方面的情况;了解相关专业招生录取和接受转专业的情况;邀请导师来我院做考研或学术交流;联络感情为推荐录取作铺垫。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教学检查及看课制度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教学检查及看课制度
1、教学检查制度
每学期期中、期末由教研室抽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课件、学生作业,抽查比例不低于开课门数的1/4,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教案、课件要求逐年更新,作业批改次数和要素要求按照07年本科合格评估后的方案执行。由分管教学和实践教学副院长汇总抽查情况,并通报、督促整改。
2、看课制度
除坚持正常的听课制度以外,书记、副书记每月看课8课时,辅导员、班主任看课3课时(班主任看课限于本班),随时掌握学情,特别是课堂(含实验实训)学生学习状况,相关情况由书记汇总,并通报、督促整改。
生科学院考研服务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草案)
按照学校“以发展为中心,教学做统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做好考研工作既是促进学生选择性发展、培养学生学术水平和学术型人才的有效途径,又是提升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也能进一步彰显我院的传统优势。为此,我院积极谋划,多项措施并举,构建有效的考研工作体系。
(1)宣传与动员。班主任分班动员、学业导师动员、考研经验专场交流、考研机构专场交流、在读研究生(博士)回校宣讲、毕业生考研动员大会、学院领导专项动员、高职生考研专场动员及经常性的个别动员相结合,稳定考研基数(表1)。
表1 考研宣传与动员任务完成细目表
任务
|
任务组织人或部门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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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人员
|
完成情况(完成或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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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动员会
|
班主任
|
主题班会,1-2次/期以上
|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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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业导师动员会
|
学业导师
|
主题动员会,1-2次/期以上
|
书记、院长
|
|
考研经验专场交流会
|
学工办
|
针对大一、大二、大三,1-2次
|
书记、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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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机构专场交流会
|
学工办
|
针对大三,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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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院长
|
|
优秀研究生回校宣讲
|
学工办
|
针对大一、大二、大三,1-2次
|
书记、院长
|
|
毕业生考研动员大会
|
书记
|
针对大三,1-2次
|
书记、院长
|
|
高职生考研专场动员会
|
书记
|
针对大二、大三,1-2次
|
书记、院长
|
|
个别动员
|
专业教师
|
|
|
|
(2)报考咨询服务。建立考研学生录取去向数据库供报考参考;邀请导师到校作考研讲座和咨询;发挥学业导师和专业教师的积极作用,尽力做好报考咨询。
由学工办编制逐年的《考研录取数据库》,面向教师和考研学生公布。学工办每年邀请1-2个单位的研究生导师来校参加教授博士论坛、做考研讲座和开展咨询。
(3)加强辅导。按考研课程组建辅导教师团队;每周排定考研辅导教师值班表;任课教师协助收集考研资料;上届考研资料留存下届学生使用。
根据当年考研课程情况和教师的专业特长,组建考研课程辅导教师团队,负责收集考研试题、资料等,开展考点分析、试题分析等辅导工作;从第6学期第1周开始,每周排定考研辅导教师值班表,挂在学院学生公告栏目,由每个辅导团队中派出1-2名骨干教师值班、答疑。
承担考研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主动收集考研试题等资料,提供给学生,并在课程教学中体现考研指向性(表2)。
表2 近年生物学考研的主要课程与对应的辅导教师团队
考研专业课程
|
辅导教师团队(含任课教师)
|
督导人员
|
普通生物学
|
陈发军、陈文年、王永明、王 淯、张汉峰、唐正义、齐泽民
|
书记、院长
|
生物化学
|
段辉国、付伟丽、张志勇、彭慧娟、肖小君
|
细胞生物学
|
唐正义、史晋绒、袁登越、王 辉
|
分子生物学
|
邹远超、袁登越、张志勇、岳兴建、黎 勇
|
植物生理学
|
黄作喜、陈发军、肖小君
|
动物学
|
王永明、李 斌、王 淯、张汉峰
|
动物生理学
|
谢碧文
|
生态学
|
齐泽民、陈文年、陈发军
|
遗传学
|
唐正义
|
微生物学
|
黎 勇、张 楠、李武
|
植物学
|
陈文年、陈发军
|
生物科学通论
|
张志勇
|
鱼类增养殖学
|
黄泽金、邹远超、李 锐
|
畜禽营养与饲料
|
覃川杰、李华涛、袁登越
|
鱼类学
|
李 斌、王永明
|
淡水生态学
|
陶 敏
|
生物教学论
|
付伟丽
|
教育综合
|
付伟丽、陈发军、杨荣金、李清敏
|
注:以排名第一的为团队召集人。
(4)临考指导。考前召开考生座谈交流会,为考生排忧解难;发放牛奶等安慰考生;考试政策和有关事项宣讲;指定辅导员全程护航考研(表3)。
表3 临考指导的基本要求
任务
|
任务组织人(部门)
|
基本要求
|
督导人员
|
完成情况(完成或未完成)
|
考前座谈会
|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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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咨询、发放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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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
|
考试政策、有关事项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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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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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考试法》宣讲,考试注意事项解读等
|
书记
|
|
考研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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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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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处置考生的问题等
|
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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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荐录取。专业教师广泛参与推荐学生录取或转录;委派教师到学生转专业较为集中的单位进行拜访。
(6)面试指导。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做专场考研面试辅导,分析面试技巧;组织英语能力强的教师做面试英语辅导;指定专业教师对面试中考试课程的辅导(表4)。
表4 面试指导的基本要求
任务
|
任务组织人(部门)
|
基本内容
|
督导人员
|
完成情况(完成或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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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面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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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
面试技巧分析等
|
书记、院长
|
|
面试英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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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
研究生面试英语常见问题等
|
书记、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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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试课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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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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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专业课程辅导教师、梳理考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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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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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研究生回访。指派教师到研究生集中的单位回访学生和导师。了解送培研究生在学业基础、技能与表现方面的情况;了解相关专业招生录取和接受转专业的要求;邀请导师来我院做考研或学术交流;联络感情为推荐录取作铺垫(表5)。
表5 生科院研究生回访单位及要求
回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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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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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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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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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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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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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研究生的学习情况;2)通过导师了解研究生的学习基础、科研技能及各方面发展情况,进一步改进本科教育;3)建立感情,有利于学生报考和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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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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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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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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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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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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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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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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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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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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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情况逐年调整回访单位。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