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为树立质量意识,不断强化校内质量文化建设,着力构建高水平、有特色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做好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2020年下半学期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大纲评估
拟对师范类专业课程大纲(2020版)进行质量评估。请全校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从每门师范类专业中选择1门课程大纲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课程大纲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师教字〔2020〕87号)第四章第十条评价要求完成自评工作。请上述学院将自评报告和课程大纲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10月16号之前报送至评估处。
二、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
拟对师范类专业实验教学或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质量评价,请全校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从每门师范类专业中选择1门实验教学或实践教学课程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育实践管理办》(试行〔2018〕65号)完成自评,请上述学院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10月19日之前报送至评估处,质评委适时启动现场评估。
三、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评价
拟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质量评价,请全校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于11月16日之前将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电子版,并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要求形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一并报送至评估处。
四、“三分式”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回头看
拟对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水产养殖学、化学和应用化学专业,“三分式”人才培养改革项目进行回头看,依据2019年12月对上述专业“三分式”人才培养改革项目检查情况形成的《“三分式”人才培养改革实施情况评估简报》(2019年12月16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请上述专业所在学院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如: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于2020年12月11日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评估处。质评委适时启动现场评估。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评估处1007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评估处谢红雨办公自动化或电子邮箱(1530100981@qq.com)。联系人:谢红雨 联系电话:2342972。
专此通知
评估处
2020年9月9日
附1:学校师范专业统计情况表
附1:学校师范专业统计情况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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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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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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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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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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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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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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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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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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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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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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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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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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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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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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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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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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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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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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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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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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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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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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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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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千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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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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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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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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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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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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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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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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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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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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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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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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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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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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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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