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将部分党建工作的重心逐渐下移,现将二级党委党员发展及管理等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党员发展工作。各二级党委具有本单位发展党员的审批权限。二级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的全程督促、指导下进行,近期党员发展需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定无误后,方可召开支部大会和党委会对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审批。
2、党员档案管理。各二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学生党员档案由二级学院党委统一保存,待毕业时统一归入其综合档案;教工预备党员档案暂由所在二级学院党委统一保存,待转正后,再移交校档案馆归入个人综合档案。二是要及时审核新转入党员材料,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档案全面核查核对,并将有关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
3、党员信息维护。各二级党委要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完成新发展党员的录入、预备党员的转正、党员信息更新以及系统内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纸质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等工作。
4、党内统计工作。各二级党委于每年12月下旬,完成本年度党内统计上报工作。要做好党员变动情况的日常登记,同时在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将本党委所属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信息完整准确全面录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系统》(单机版),并及时更新维护,为年终党内统计打好坚实基础。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