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管理工作,使我院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更加的规范和科学,依据《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目标
入党积极分子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素养,乐于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终身,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专业课程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在学生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入党申请书的递交
(一)学生入校后,各党支部组织党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激发广大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学生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其它年级学生可随时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各党支部要对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内容有错误的申请书,指导本人进行修改,直至申请书合格为止。
(三)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党支部要派专人进行谈话,并要求其如实填写《申请入党人登记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人的日常表现,通过班级全体同学投票评议,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确定1次。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无任何违纪情况,宿舍卫生符合《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的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上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
2、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类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且取得一定成绩,上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对于有特殊贡献者,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可适当放宽。
(三)学生党支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核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立后,各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进行跟踪培养考察、教育,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每一季度填写一次教育考察情况,注明缺点和不足。
(二)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和学习中要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自学,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没有担任职务的要安排一定的社会工作或组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各党支部要安排其参加“党校学习班”,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参加“党校学习班”是集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培训学习方式。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口头、书面均可,书面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上交一篇。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一)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要在培养联系人考察的基础上,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要及时调整。
(二)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符合党员发展对象条件的,在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院党总支批准,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入党积极分子是共青团员的要经过所在团支部推优。
(四)入党积极分子升学、转学、毕业离校时,所在党支部应将其有关材料及时转到新的单位党组织。
六、本办法由院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